这样的人法律怎么就管不了?!
我妈是个残疾人,行动不便,为是维持生活在家里开了一个小商店。一日家中水笼头严重漏水,急于修理,可是又找不到管理阀门的人,就行请人帮忙关掉阀门,进行更换。
前脚进门后脚那管理阀门的人就出现了,扬言要打人,还口出秽语进行辱骂!抢夺我妈手中的修理工具在家中乱肆敲打!我妈与他理论,那人挥手就打了她两耳光!!然后扬起手中的管钳子在我妈头上挥舞,口中仍恶语不断!出于防范,我妈抬起手遮挡,抓住了迎面而来的凶器,与行凶者争夺。行凶者顺势将凶器前推,击中我妈的右眼!!受到攻击当时她就站立不稳,倒在地上。随后入院治疗,经法医鉴定为右眼轻度偏重伤害。
2007年7月12日,随开庭审理,判被告赔偿六千余元。过了赔偿期仍不执行!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法院执行局多次寻找被告都无功而返,终于在2008年9月12日在被告家中找到被告本人,并带回法院处理。后经处理无果放回。
2008年9月13日凌晨1点,被告与另一名男子来到受害人家中闹事,口出狂言,称:“法院是为有钱人开的,你告什么告!我给他们点钱就没事了,你这事他们跟本管不了!我要想整你,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妈出于惊慌也没有报警,争吵声惊动邻居,前来劝说。两名恶霸于凌晨三点左右离开。
所有事情发生过程中我都在外地,我妈也一直没有告诉我,是我回到本地后才听好心邻居说起。
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就是再想上诉都没有办法,所有文件都在执行局法官手中。经过律师咨询,也没有结果。像这样的恶势力法律怎么就管不了!社会倒底在朝着一个什么趋势发展?!法制社会的今天还有这样行凶的恶人,谁能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