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正式员工吗?如果被辞退我能领到赔偿金吗?
您好~
我是为08年刚刚毕业的学生,安徽人。
于今年8月的时候应聘到一家上海的公司,9月的时候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自2008年8月8日起至2011年8月7日止。其中自2008年8月8日起至2009年2月7日止为试用期。工资为1500/月.
在11月的时候填写了一张转正申请后工资变为1740/月,但是合同却没有重新签订。在公司听说过转正申请交上去之后老板不批就算涨工资了也不算转正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
今天公司通知我们一批同一时间进公司的人被裁员了。要我们后天的时候来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在我们之后进来的一批人却没有被裁员.
想请问下我现在是算正式员工还是试用工?
如果我们被辞退能领到赔偿金吗?
如果能领到,能领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