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还有公正吗
法律的公正何在
我叫王慧敏,住红桥区增悦里,与冯立根,侯若诚3人于2006年12月-2007年3月分别被马文彬,李乃杰以帮买房为由被骗56W元,
现马文彬,李乃杰分别被判刑,并以帮我们追回小部分脏款,而大部分赃款不知所踪,几家人虽然痛心但以为事件会到此结束,我们能过上稍微平静的
生活但事情又出现不可思意的变化.
在案件之初天津市红桥区分局经侦科为我们追回赃款去向时,查到马文彬前妻和他儿子与他接触频繁,存在窝藏赃款的可能性,红桥分局对
郑金香(马文彬前妻)与马政(马文彬之子)在全市银行存款情况做了排查,发现在案发期间郑金香帐户里多了10万元,随后传唤了郑金香,刚找
到他时,他矢口否认,但在大量证据面前,经办案人员反复对其讲解法律,和最其思想教育下,终于供认了马文彬给了他15万的事实,2007年11月22日
因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被捕.
于2008年8月25日红桥法院对郑金香判处2年有期徒刑,后郑金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8年12月2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竟然撤消红桥区人民法院(2008)红刑初第75号判决改判无罪 在她上诉期间我们从郑金香邻居处得知,'他儿子马政放话说中院,高院有熟人,就算我妈被判刑,起诉到中院高院照样可以无罪释放'的传言
我们不放心就找到天津市中院,一位姓霍的法官接待我们,我们说名来由,他什么记录都不做,只是口头的告诉我们:你们可以通过检查院,让检查院抗诉,也
可以找一中院此事与我们无关.无奈之下我们又找到中院,了解到郑金香的案件由孙淑梅法官主审.我们又找到中院纪检委,一位姓邢的工作人员接待的我们
我们把情况进行的反映,也把我们担心他家中院有熟人能把案件翻过来的事情都说了出来.这位工作人员说会把我们情况反映给院长,而我们只是要求中院
能够做出公平,公正的审理.姓邢的工作人员还问我们他们家到底认识中院,高院的什么人,我们也无法回答,因为我们只是听说他儿子放出的流言,至于哪位
法官我们也不可能知道,如果知道了我们就不会向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找了.
2008年12月24日中院判决下来以后果然如我们之前所担心的那样,法院撤消了红桥人民法院的判决改判郑金香无罪.
至今我们依然不明白大量证据面前,郑金香分明是窝脏,而且她之前已承认是前夫马文彬在3月15日给他15万元钱,事后有推翻口供具不交代,为什么中院
竟然推翻一审判决改判无罪,根据在哪里.
至此我们真不知道真理何在,法律的标准在哪里,也不得不让我们怀疑,他家人在中院确实有熟人,而着这个人在之中做过什么违反法律,道德,的事情.
我们觉得红桥法院肯定是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才判决郑金香有罪的,而中院认为她无罪是根据哪条依据,哪的事实呢?
现今法院认定退回我们的钱是正当来源,公安局要我们退回这些钱. 在此我们不得不怀疑,他家里如果不托人,不花钱这个案件判决还能是现在的结果吗,而我们对中院的主审法官也存有怀疑的态度,但只建立在怀疑的基础上.
没有确实的证据,如果有确实的证据我们也不会给您部门发去这封信件,我们相信法律的尊严,相信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请你们调查核实,不能让有罪的人逍遥法外,还我们一个公道,继续帮我们追查剩下赃款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