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我该怎么办
不知道下面我的叙述可以提出离婚吗?此类情况可以怎么要求?上法院要准备什么细则是什么?谢谢进来看贴的朋友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是独生女,他是小儿,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姐姐,他比我年长6岁,我们是在相亲会上认识的,觉得对方家庭还可以就认识两个月结婚了。至今15个月
现今有一女儿5个月,现吃住均在我父母家。他已有一个多月没有看孩子和我了。
结婚时他说父母年纪大把新房让给他爸妈,我们住位于路边顶层的旧房,而且出于对他的理解和对他父母的孝心我同意了。
结婚时他家经济困难,“三金”我也没要,婚纱照和结婚当天的衣服都是由我娘家出钱。也没有度蜜月。婚后他出差去外地。从认识到现在,一年中我和他满打满算加起来的时间不过两个月,能在一起沟通的时间还不足半个月。
在怀孕的十个月中他们家几乎没有给过我肚子里的孩子补养。因为各种没办法的原因,我不得不回娘家待产而他给了我6个月的生活费。却因为孩子十个月时吵架,他提出离婚。并再没有给过我钱直至09年1月份。在年前那次吵架后,他和婆婆便把我们现居住的(房产是他父母)房子内门锁上,使我进不去家门。还表示不经常回家就不用回来了。在我找上门去,公公当面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示要守住房子和东西,还大声侮辱恐吓我及我的家人。回到家中我因生气便没有奶喂孩子了,他们家的所作所为直接造成我的孩子过早断奶。我伤心的想离婚他又不愿意要求再相处一下,我同意了,可至此现在我认为这般拖来拖去,没什么意思。所以我认为与其累极大家都不好过不如一拍两散。于是在我深思熟虑下又一次提出离婚。他当场答应,并表示要养孩子,还决定次周给我电话短信协商离婚。就在我返回娘家途中,他又再一次反复了,说他只接受法院诉讼离婚。让我去上诉。
孩子5个月了,他知道她什么时候吃喝拉撒吗?他打孩子出生之日起看过几天孩子?他妈月收入才一千多元,光年药费就八千多。他家怎么养孩子?法律上哪条哪款能维护我的权益?我不要多只要属于自己的。实在不行孩子的抚养金我也可以不要。
我该怎么办?要上诉吗?要是不给判怎么办?什么时候才能让一切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