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端:请求保障赔偿请求人的权利,
绍兴县孙端镇::忽如一夜春风来 --------------
国家机关遭索赔须自证未违规已实施
绍兴县孙端镇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不可推卸的举证责任,被非法半夜偷袭暴力拆迁的房屋,被拆人赔偿请求人可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证据,但不因此免除孙端镇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并于今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注重体现赔偿委员会审理程序的特点,在规范审理程序的同时突出“简便”和“快捷”,使被非法拆迁赔偿请求人能依法及时获得赔偿。 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施行,取消了确认程序,赋予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职责,增加了4条关于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但仍比较原则。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这个24条的司法解释。可组织双方质证 认定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是否违法是赔偿程序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考虑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职权行为时应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形成规范的卷宗材料,在提供证据上具有便利条件。而孙端被非法拆迁赔偿请求人收集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时受到较多限制,处于明显弱势。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因此,孙端镇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并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是不因此免除孙端镇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被非法拆迁赔偿请求人、孙端镇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孙端镇赔偿义务机关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孙端镇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对于被非法拆迁赔偿请求人、孙端镇赔偿义务机关对侵权事实、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孙端镇与被非法拆迁户双方进行质证作为书面审理方式的补充,以利于查清违法拆迁事实,分清行政违法责任,实事求是地对被半夜非法拆迁户,进行合情合理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