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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工辞职补偿的问题

国有企业职工辞职补偿的问题

我是一个国有企业职工,我所在的国有企业给一私营企业代管,代管后借调到该私营企业另外一个单位工作,但是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直没有买断!现在我因为种种原因要辞职,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我借调到的单位已经签字同意辞职,但我关系所在的国有企业和该私营企业董事长不签字,也就是说他们不想给我国有企业职工应该享受的辞职补偿也就是买断工龄的钱!我想请教各位达人几个问题,1当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辞职报告是否自动生效?2我需要和单位签订辞职协议吗?3如果自动生效,以后我有没有继续向企业追要辞职补偿的权力?4如果我想追要辞职补偿,是应该找劳动仲裁还是直接告上法庭?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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