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被盗,找到嫌疑人,但民警不肯追查
2011年7月23号23:30左右走楼广州市白云区白灰场南路35号吃宵夜,吃完宵夜已经是23:50,结账时发现钱包已经被盗,23:57收到一条信息:“我捡到你的钱包,钱我就拿了,里面的卡和身份证我现在放在楼下的后面”(这里的楼下是指宵夜店那栋出租屋)我收到这信息后就马上在那个宵夜店那个门口找,后来在宵夜店老板的帮助下,开了那懂出租房的大门,钱包在大门里面找到了,1200现金没了,我当时没有马上报警,我通过那信息联系那个人还我现金,但遭拒绝,经过三天的短信联系无果,我于26号晚上报警,派出所在我的哀求下终于同意到那栋出租房查找发信息给我的那个号码,终于找到了,那个人就住在305,民警到出租房找到他,但那他说发信息给我的不是他,他手机被人拿了,而且当着民警的面打电话给拿他手机的人,他当时跟民警说了那个人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很明显他是认识他所谓的拿他手机的人,但是民警把他带回派出所调差的后,并不是当时的民警跟进,而是派出所其他人跟进,民警问他,他说是他朋友捡的钱包,不是他,然后派出所的人说那人虽然拿走了现金,但把钱包还给我,是个好人,然后就没有继续追问了,最后派出所看了我跟那人的身份证后,发现我们是同乡,然后跟我说算了,就叫那个嫌疑人回去了,这个案就这样了结了。。。。PS:我知道那个偷我钱包的人就是那个嫌疑人,但是民警有了这个线索后都没有继续追查,而且没有破案的意思,我想问问派出所有没有尽到责任为人民服务,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应该怎样为我自己维权?难道就这样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