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分析
犯罪嫌疑的金某,因酒后心生盗窃之念,用随身携带的摩托车钥匙投机打开了车主陈某的摩托车。因被发现,金某驾车逃逸,陈某随即找我追赶,在追赶过程中金某放弃车辆并躲避逃走。陈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其摩托车被金某抢走,当地派出所以抢夺罪立案。
之后,金某四处躲藏几天后,陈某找人到金某家进行威胁,叫金某出来“交代”。经家人与陈某交涉并达成协议,支付陈某四千赔偿因盗窃其摩托车造成的损失,并承诺向当地派出所消案。在相关证人的证实下金某兑现了对陈某的赔偿,但陈某拒绝为金某出具协议或收据,以去派出所举报威胁金某,并拿走金某4000元钱。但并未向当地派出所消案。
直到金某被公安相关以盗窃罪传唤调查,并拘捕。时至今日,金某已经被关押3月,但是未收到法院的传票或审查的结果。
在上述案例中,本人还不明确金某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如果已经构成,按刑[url=http://law.110.com]法规[url]定量刑应该到什么程度?从传唤到最后宣判要经历多长时间?金某与陈某的口头协议是否具备减刑缓刑的法律效率?如果没有,陈某行为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