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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诸位律师主持公道,给我出出注意。

请求诸位律师主持公道,给我出出注意。

在2006年6月,我母亲的朋友刘某(某军区在职干部)给我母亲说可以把我办到部队上当干部,但是需要办事费15万元,于是我母亲当天给他送过去了15万,由于交情挺好,没有写任何收据等材料。06年7月,事情没有办成,我家人向刘某要钱,刘某在7月中旬给我们答复钱已经汇进我母亲的银行卡里。经查询,母亲卡里确实汇入了15万元。从此和刘某没有再联系。
      今年09年5月我母亲接到一个电话,声称是新疆石河子某律师事物所的律师,问是否有一个叫曹某的给我母亲汇过15万要求帮她办事,当时我们家人没有联想到06年的那15万,于是否认了。又过了几天我父亲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我们才警觉起来,联想到了06年那15万。5月底家人与办事人刘某见面,询问了关于曹某的事情,刘某承认他曾经答应曹某办孩子的事收了15万,并让曹某将钱汇到了我母亲卡里。于是家人让刘某写了个收条,证明06年7月我们收到曹某的汇款后交于了刘某,证明曹某那15万和我家没有任何关系。并将谈话语音记录。
      09年6月8号,我们家接到了新疆石河子法院的传单,曹某以借贷为理由将我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万和2万7千元的利息,并且在诉讼理由中这样说到:我母亲答应给曹某采购货物,收到曹某的货款15万,但货物没有采购,经多次向我母亲索要货款我母亲没有还。所以将我母亲告上法庭。证据是06年7月的汇款记录单。
      现在我们家人特别的气愤,无缘无故的背上15万的债务,而且,曹某还向法院捏造事实,诉讼理由完全是假的。但是我们分析,曹某既然敢这样告,那他一定也做了相应的准备,比如假证物,证人,证词。
      请广大的律师朋友们给我出出注意,我们该怎么样打这个官司,我们也是受害者,为什么受害者要和受害者打官司,而真正的坏人却逍遥自在。如果这场官司我们输了,那我真的要质问天下是否还有法律,还有公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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