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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起诉正在审理的煤矿占地图做假行为

已起诉正在审理的煤矿占地图做假行为

有一煤矿排矸占地,已签合同,现在快一年了,签合同后一月,原告发现煤矿制作的占地图中间部分挖去原告耕地面积近6亩,协商未果。现起诉到法院近4月,2009年6月已第二次开庭,原告对挖去面积近6亩的证据,1。有一份测量图和煤矿制作图的比对,原告所持测量图的制作单位没资质。2。明确挖去的范围,距地块北多少米,距地块南多少米,多大面积都清楚,并有清晰的图绘,现在煤矿正在挖去的地块内排矸作业。3。有一份证人证言,证明排矸场占地的范围。为证人和原告在第一次开庭后第二日用30米工程测量尺实测所得的排矸场占地的周界,与我原先提交法院的测量图一致。法院第二次开庭拒绝接受原告提交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只接受了证人证言这个证据。拒绝接受要求法院现场勘测申请。现在对于煤矿制图作假情况,我只能等判决结果,还是有其他办法能让作假的客观事实变成法律事实,如何找到法律依据?有什么积极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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