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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韩家湾村村长滥用私权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韩家湾村村长滥用私权

这土地我家已经承包了14年多了,在2008年时签订的合同是这样的:2008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1日秋后第四年止,2008年全年费用为3500,2009年-2011年.10月,每年4500,我家一次性缴纳了4年的费用,实际使用时间只有3年10个月,在10月15日,我家准备播种小麦时,村长,其兄长,以及同村的胡某将我父母拦下,强行制止我父母,其兄长以及胡某扑向我父亲,母亲拉着胡某,村长就打电话找来派出所人将我父母带到派出所,其兄长诬陷我母亲打人,同村的胡某说母亲打人,胡某是1米75的男人,说我母亲打人,母亲反问,他答不上来,派出所才没有扣留母亲,目前几千块的麦种子撒了一半在地里,一半还留在家里,我想咨询各位,这土地再次承包是否要先问我父母是否要续呢?我家是否为第一续承包人?合同上写着到2011年10月1日,但费用缴纳了一年,也就是到2012年1月,我家的合法承包日期应该是10月呢还是2012年1月?如果是2011年10月,那剩下2个月的钱是否能赔偿给我们?村长在没有告知我家的情况下就将土地承包给其兄长和同村的胡某,请问这合同是否有效?我家现今的损失是否能找村长赔偿?
我家也是没办法,家里除了我,还有2个上学的妹妹,农民也没有别的办法挣钱,只能靠地,请大家帮帮忙,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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