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大学里的维权
10月30日,我女朋友(以下称为A)的寝室被四个自称是“后勤的人”(两男两女)以查验寝室安全为由进入。但是当时,她们寝室有一个女生(以下称为B)在裸睡。虽然有敲门(“后勤的人”自己说的),但是B说,她说没有听道。而且,“后勤的人”进门有翻东西的行为,同时,A丢失了1200元人民币(今天才发现,但以报警,警方已立案)。且据B回忆,从她们搬进该楼后,就不断有成年男子(自称是“后勤的人”)以各种理由,向楼管阿姨借备用钥匙(平时,我们学生的钥匙如果忘代了,阿姨是不会给我备用钥匙开门的)进入她们寝室。我想问的是,这算不算侵权?如果算侵权,我们要怎么样维权?谢谢!
11月1日,学校找我了,但是没有找A和B。学校说警方已经找过他们了,要求他们协助办案。但是,立案的缘由却不是警察和AB说的1200元人民币的丢失,而是侵犯人权。但是,当时,警方告诉AB是因1200元丢失立案的。我想问问,是不是学校和警方想把这件事情变小?还有就是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