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初,我父亲(我母亲因病去世1年多)经人介绍与一离异3年的牟老师(小学语文老师)结婚,婚姻持续了1年时间。在这一年里,我父亲对她及她被骗钱财3万余元;同时,牟老师还是基督教信徒,我父亲被她强行拉入教会,他们长期在家里唱教歌、行宗教仪式;并在家里给我们灌输她的“大神”谬论,从入教以来我父亲精神状况大不如以前,对此我表示很不理解,曾多次要求我父亲脱离教会,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但未果,随后牟老师以离婚为要挟强迫我父亲与我们分了家(我是独生子)。
2008年12月,牟经多次哭闹等手段强行要求我父亲与她办理所谓“假离婚手续”以应付她儿子的要求为由,与我父亲在当地政府离婚(她们协商的是在离婚后半年内再复婚),在离婚的时候牟以“良心过不去”为由补贴了我父亲4000元钱,离婚后牟与我父亲仍同居在一起,一直持续到2009年8月23日,在这期间,她间断的找我父亲要回了2800余元,还差她1200元。至此,牟以此款未付清为由再次提出分居。此后不久牟老师和她原夫复婚居住到一起。而随后为这1200元钱,我父亲与牟老师2人多次以发短信的方式互骂,后来我父亲气极之下,一时冲动以手工书写的小字报形式把他和牟老师之间的事用A4纸张贴于牟老师所居住的小区内(还附带一些人身攻击的辱骂语言)。然后牟老师就以此A4纸及其内容为由状告我父亲诽谤及人身攻击等。
在此,敢请各位大
律师,对此事我该如何是好?我把牟老师在我们家所作所为及她传播宗教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这些事写了一份《举报信》上交到了区教委、市教委及纪委、监察局。不知妥否?如不妥我到底该怎么做?我们家损失惨重啊,父亲仅有的积蓄被骗;感情受挫以致精神失常;我的家庭曾一度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