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的惨案20天告破
我叫余建军今年56岁,1993年我在外做生意,一天晚上3个蒙面人闯进家中,将我妻子和儿子残忍杀害。案发后,当地公安局与周边地区公安局互相推诿,延误破案。在这19年里公安部门对我提供的线索没查没问,没有笔录。在此期间公安部2次督办案,省厅督办案(目前是公安厅2大案之一)。我认为是渎职,当地市局局长口头认为是失职。2012年7月14日之后公安局开始破案。我带着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身子无数次上访、信访以至于不能正常生活,负债累累,一个半月以前已经向政府递交申请,现政府口头说来家解决,我想问问各位律师:向我这种情况政府应该给予我什么样的补偿?谢谢您了!
补充:在公安部的压力下7月31日大同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9月3日告知我案以破获(5名凶手其中抓住两名,两名死亡一名生死不明),上访20年的惨案,从成立专案组开始到破获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为了感谢我给大同市公安局送了锦旗。请问各位律师:像以上这种渎职20年的案子政府给予补偿吗?我作为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