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桐乡市教育局文件
桐教﹝2013﹞243号
贾福清信访件被列为2013年省级挂牌信访积案件。根据市联席办交办积案的办理要求,桐乡市教育局对贾福清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了答复意见书,并申请启动信访评议程序。该信访事项化解工作的方案。
2013.10.25听证评议不公主要原因是桐乡市政府信访游戏规则,划圈定性穿小鞋.造假等等……?
听证评议结论:支持桐乡市教育局2013年5月13日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桐教信复字〔2013〕1号)。认为承办单位桐乡市教育局所作的处理意见结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
法规及政策适用准确、程序规范,处理意见及化解方案恰当。
根据《浙江省特殊疑难信访事项公开评议终结办法(试行)》的规定,市联席办将贾福清听证评议相关材料送达嘉兴市、省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待审查通过后,形成听证评议终结意见。
上述听证评议桐乡市联席办没依法调查审核贾福清被无故辞退的主要原因和责任……?
责任推委;有冤无处诉多次去省政府信访局被推委.二次去北京信访,十八大前也被北京黑监狱关压7天里心脏病血压升高(陈亚勤)(贾福清)报120医生到达量血压时,桐乡市政府领导“信访局副局长”(顾国顺)也得出来接着说这 “老头” 有高血压药片不会死的,在那里生活基本上没有吃饱只有二个馒头,事后市政府叫特警三人分散(贾福清、陈亚勤)压回时连什么都不让吃,小便不让我去,后面苦熬到家还有20公里放掉零时2.点钟在(桐乡市中医院门口),身上无一份钱…?在2013年1月29日被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行政处罚200元,当时患心脏病.高血压又升高医院医生诊治量结果上面升血压220.下面升血压130医师要求住院,但桐乡市公安局屠甸镇派出所、屠甸镇政府强迫送进桐乡市拘留所,3号放我出来已失望买了30元汽油想自杀……
是谁被逼过激上访?不过激上访遭遇和历程:始终相信法律,可是法律成了贪官的权利工具,应该立案不立案,应该答复不给答复,法律走了十多年还没走上法律程序。无奈只好走上访途径,始终要坚持依法走访不搞过激行为,可是走访了十多年还没有得到一个信访答复意见。目前向桐乡市政府部门举报和走访无数次被拒绝门外报复,在论坛发帖爆光贪官走险途径出来永久性封号。能走的途径都走了,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意见。而贪官则利用信访途径想方设法来糊弄你、欺骗你、拖挎你;使用各种手段激怒你威胁你引诱你做过激行为,然后再严厉惩罚你。在这样法制社会能活多久…?死前有说法…?
走投无路的时候,想到了呼吁社会、上层领导新闻媒体及网友的关注、希望给予法律援助,让平民百姓、无势无力的弱势之民活下去!活到“和谐社会”
听证评议;用人主体是谁?是教育局马?则教育局必须把我的档案拿出来,解决问题。从几次答复意见,教育局把用人责任推给镇政府,既然是镇政府,你教育局凭什么资格申请听证?
一、本人强烈要求把屠甸镇镇政府作为听证会申请人。
二、既然承认我曾为民办教师,并任职多年,为何剥夺本人要求补偿权利?
1、教育局引用的【82】2号文件,明确对辞退民办教师的政策,文件并未限定辞退的时间界限,为何将我排除在外?
2、这里牵涉到离开教师队伍的原因?那我是为何离开的,你作为教育局清楚吗?从教育局的答复看,好像是我自己离开的而不是单位辞退的。你教育局有什么资格申请听证?你能明确问题吗?
3、我自己缴纳养老金有错吗?在教育局答复中,就我已于2012年4月缴纳了职工养老金保险,这是无奈的自救行为,难道与享受应有的政策有冲突?
4、请教育局解释:1981年8月31日他离开教师队伍。这离开是什么意思?我的期望,归根结底桐乡市政府公开评议没有公信+合信=政府的良心=政府公信力……?
贾福清
2013.10.25
向浙江省副长龚正求助
.浙江省副长龚正您好!您好!您编号(szf1012592)的来信已答复。感谢您的来信!•来信标题求助龚正省长;下面领导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答复日期2013-05-13答复内容
贾福清: 你好!你在4月20日向省长信箱反映的个人民师问题收悉,桐乡市教育局已多次答复,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关于湖州师范桐乡数理班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1977年4月,桐乡“五七”大学(现桐乡市教师进修学校)曾招收过一届湖州师范桐乡数理班,共招收40名学员,属两年制中等师范班;性质为“社来社去”,不上户粮关系。“社来社去”是指从社队来,回社队去。不上户粮关系,是指在上学期间只迁临时户粮关系,学习期满后,临时户粮关系迁回原地。 经调查,湖州师范桐乡数理班当时招生工作坚持“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不是“国家教委统一考试”;1978年10月学员毕业后全部回原地担任民办教师。若干年后,有部分同志经考试上了师范院校,或民师转正,或提干,或顶替父母工作;有7 位同志在民师岗位上被辞退或离开,其中:5位在82年民师考核整顿时被辞退,2位在民师考核整顿前离开。 我局认为: (1). 湖州师范桐乡数理班的开办和学员的招收以及毕业分配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1982年上半年,桐乡市对民办教师统一进行考核整顿工作。当时,民师辞退工作在公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辞退人员的安置工作由社队负责;对于回队劳动的,教育部门根据教龄长短发给一次性补贴。当时的政策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也符合中央的文件精神,是从实际出发的,是正确合理的。 2、关于“社来社去”相关文件规定 (1).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一九七六年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革[1976]59号):“按照国务院[1975]60号文件精神,我省今年招生,农林院校一般实行‘社来社去’,医、师院校部分试行‘社来社去’,其它各类院校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社来社去’试点。”“招生工作必须坚持‘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 “招收‘社来社去’的学员,社队应根据需要进行选送,并要向学员讲清楚,切实做到选送对象适当,本人完全自愿。”“在本省招收录取在本省学校的‘社来社去’的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办理临时户粮关系,由国家按学生定量供应粮食和食油,按当地城镇居民标准供应燃料、副食品、日用品。学生毕业后,仍将临时户口关系迁回农村,由原生产队分配口粮。” (2).浙江省教育局(1977年12月22日)《转发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社来社去”毕业生分配问题的请示报告〉》: “各地对高等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社来社去’学生的毕业分配办法,必须一致,都要坚持‘社来社去’的原则,而不能改为国家统一分配。” 二、处理意见 我局认为:对于“社来社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问题,目前只能按照浙人社发[2011]222号文件处理。 桐乡市教育局 2013年5月9日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2013-04-20来信内容
请求处理:经国家教委统一招考1976年“社来社去”湖州师范桐乡数理班学后,任教师被无故辞退造成历史遗留问题
申诉请求书
申诉请求人;贾福清,男,1954年10月1日生,无业,住址浙江省桐乡市屠甸镇万星村贾家斗组23号,电话0573--88868788手机13905834578
申诉请求:
1.经国家教委统一招考1976年“社来社去”湖州师范桐乡数理班学后,任教师(兼班主任)被无缘无故辞退,要求桐乡市人民政府,教育局给申诉人作出公正合理解释,恢复名誉;同时要求处理落实经济补偿。
2.要求桐乡市教育局.社保局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依法解决申请人养老生活保障问题,已依法认定申请人在学校任教时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申诉人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贾福清于1973年2月参加屠甸镇红旗中学任物理教师(兼班主任)工作至1981年8月31日晚上被无缘无故辞退,(包括在湖州师范)8年10月(附件《证明》),期间1976年10月经国家教委统一招考1976年“社来社去”湖州师范桐乡数理班学员(附招录档案复印件为证),毕业后仍分配屠甸镇红旗中学任物理教师(兼班主任)工作,至1981年8月31日晚却被校方无缘无故辞退。校方没有办理辞退手续,只有万星村(分管本村小学教育工作)沈培金于1981年8月31日晚上9点来人口头通知,说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和下文件.你已被辞退了。如此而已,申请人便不明白被赶出了校门,但经国家教委统一招考“社来社去”师范毕业的教师被陷入极困苦的地境还要受这个无端无尽长期苦命、在精神上受无尽折磨!越陷越深…实话实说连续1982年3月民办教师整顿机会都没有给我,而实际是滥用职权、栽赃陷害,打击报复“弄虚作假”于1981年8月31日晚上9点被“假文件通知被辞退”… 的苦命一直投诉无门。去年11月.为了解决无缘无故被辞退的历史遗留问题,申请人可以去学校查阅本人档案:根本看不到当时的相关“上级文件”致于沈培金口头称“上级领导批示”,现在看来这是“上级领导”对申请人的有意陷害“由中央新闻媒体祖国杂志社记者录音”申请人被校方无缘无故辞退,给申请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生活困难。
为此,申请人一直向教育局.校方和市人民政府.镇政府信访反映,请求作出公正合理处理,但是至今还没有说法得到处理
注:(附复印件7页. 1,有政府领导干部录音记录,2,视频记录,3,照片记录4,由中央新闻媒体祖国杂志社浙江省站记者录音一小时
申诉申请人:贾福清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