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月黑龙江省原木进口量稳步增加
据海关统计,今年1—4月份,黑龙江省进口原木167.1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21.6%;价值14.7亿元人民币,增长20.1%;进口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881.7元,下跌1.2%。
边境小额贸易占比超7成。1—4月份,我省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原木122.5万立方米,增加30.7%,占同期全省原木进口量的73.3%;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31.8万立方米,增加9.7%,占比19.1%;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12.7万立方米,减少13.6%,占比7.6%。
民营企业进口一枝独秀。前4月,我省民营企业进口原木166.9万立方米,增加26.2%,占同期全省原木进口量的99.9%。此外,国有企业进口原木0.1万立方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0.1万立方米。
俄罗斯为主要贸易伙伴。今年1—4月,我省自俄罗斯进口原木160.2万立方米,增加20%,占同期全省原木进口量的95.9%。此外,自加拿大进口4.7万立方米,增加1.6倍;自美国进口1万立方米,减少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