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农业学校,发的学业证书在社会上毫无作用
]山东省济宁市农业学校 开设“农村干部大专班”。说是山东农业大学发的证。 当时招生简章上说 “学生毕业后,此证书在本市(济宁市)评聘中按专科学历同等对待”。很多高中毕业生,中专生,就是凭这句话去上了这种专科。可是,学生毕业了,在山东省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时,这些学生没有按专科学历同等对待。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证书上面还写着根据山东省教委,山东省农业厅和山东省人事厅的规定:“学员享受大专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可是招聘合同工时,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