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嘉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扣员工工资
本人于2017年4月1号开始在昌吉市嘉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正式上班,四月二十号左右做了三份标书,一家是本公司的,一家是应老板要求做的别的单位的陪标标书,由于之前没有接触过做标书,再三要求老板检查,老板充耳不闻,开标日期一拖再拖,终于决定在6月20号开标,但是因为标书里面缺了两项东西,造成了废标,老板在开标结束之后对我说 行了 该干啥干啥去吧,并没有正式说明明天开始不用上班了,你被辞退了,开标之前家里原因请了两天假,周五我又去上班了,随后就是新疆的肉孜节,放了三天假,我6月26号又去上班,打电话被告知你不用再管任何事情。之前五月底辞职,说必须把六月份干完,工资的话是六月份发五月份的工资,七月三十号再来领取六月份的工资,到了六月三十号的时候我去领工资被告知他们没空、没时间、没算钱。然后一拖再拖,每次打电话他们的法人陈超,态度极差,口气极其不好,后面实在被我烦的没办法了,说六月份的工资一毛钱不发,因为我做标书的原因造成了废标,我要求他们给我开一个处罚证明,他们说我们公司从来没开过这种东西,我查询了一下劳动法,一,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最多扣工资的20%;
(2)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随后又去了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以 你们老板没回来和你们老板说是因为你自身原因扣我的工资,不给予任何帮助和咨询。现在想求助一下大家,我该怎么讨回我的工资。上班期间没有签任何合同,但是我有公司的所有和标书相关的资料还有人员证件之类的,去开标的票据等等。工资也是发现金,没有银行流水。求助 请大家帮帮我 !我家里还有个脑出血的爸爸,一个在上小学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