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父亲蹂躏2亲生女儿 400人声讨
2007年06月26日 11:31:38 来源:辽沈晚报
2006年3月,辽宁大连普兰店市城子坦镇的母亲李金梅给4岁小女儿小丫(化名)洗澡时,发现孩子下身异常,医生确认曾遭遇性侵犯。小丫说,侵犯她的是爸爸。
看到妹妹的遭遇,大女儿大丫(化名)愤然曝出爸爸在过去8年内也曾数次强奸她的事实。
日前,当地有近400位普兰店市城子坦镇居民签字声讨李某
,这份签字书中,记者看到:奸淫幼女,不可饶恕,上书职能部门希望严惩李某。
威胁小丫:告诉妈妈就整死你
“小丫告诉我,是我丈夫说要买糖,然后竟……事后他威胁小丫,告诉妈妈就整死她。我当时都傻了,不知道该跟谁商量。更没想到,这时大女儿也哭着告诉我,其实她从13岁开始,就被爸爸强奸了。”
李金梅说:“丈夫从2005年8月开始就和别的女人在外姘居。”
威胁大丫:说出去就杀了你和你妈
大丫给妈妈看了两张她早就写好的血书,以前不敢告诉妈妈,是爸爸威胁她说,“要是说出去,就杀你和你妈。”
大丫告诉妈妈,在被爸爸强奸的8年中,她有很多次想自杀。
在一份材料中大丫说:爸爸第一次强奸她,是在1997年夏秋季的一个晚上,13岁的她一个人在屋里睡觉。李某把门锁撬开……以后每当妈不在家甚至妈做早饭的时候,这个禽兽都会奸污她,次数记不清了,太多了。
悲伤母亲:为俩女儿讨公道
“我决定和女儿一起告这个禽兽不如的丈夫,我早就知道他的流氓作风,可没想到他真的把手伸向了两个女儿。”李金梅说。
大丫在材料中说,她来了月经,李某都不放过她。甚至当着姥姥和亲戚的面奸污她。
禽兽父亲:承认奸淫女儿
2006年4月,母女三人到普兰店市公安局报案。6月4日,李某被抓。
在普兰店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上表明,犯罪嫌疑人李某于1997年夏秋季的一个晚上,将自己亲生幼女大丫(13岁)奸淫。另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于1997年至2006年间先后在居住地奸淫自己的女儿大丫。
可是让娘仨难过的是,6月14日,李某被释放了。如今娘仨就像惊弓之鸟,连记者到家里采访,她们都很担心,记者留意到李金梅的脖子上有烧伤的疤痕。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在外地求学的大丫。她说:“要是不害怕他打死我妈妈,我早死了,活着都觉得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