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请了解这方面政策
法规的,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我的户籍是厦门集美区,结婚了,老公是河北省的,我们都在北京工作生活,也在北京买房了,但是户口都不是北京的。
考虑明年要怀孕生孩子,需要办理准生证,结果问了一大圈,结果居然是没有地方办理。
北京计生办的解释是,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他们只负责生育服务登记,不负责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只能回夫妻双方户籍地办理。
厦门计生办的解释是,计生政策已经改革,都在男方办理。说我是流动人口的话,按照条例,应该在北京办理,说北京的解释不对。
河北计生办的解释是,户口没有移过来,只能在女方办理,或者在北京办理。
现在三方都拒绝办理我们的准生证,我很无语,也很无奈,不知道政策到底是改革成什么样了,这么简单的一个证,怎么我们就变成无法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