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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还我公道

本主题由 ~花溪~ 于 2011-1-19 16:23 审核通过

天理何在??还我公道

我叫孙鹏飞,韩城人,28岁,是丰润区电力管理局招收的一名农电工,在今年5月15日早晨,宋一村老百姓浇地缺相电再给电力所打抢修电话没人接的情况下,一个知道我是电力局职工的人来到我家和我说老百姓急等浇地给你们所打电话没人接你去看一下,我一想我是一名电工,作为电工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我马上来到抢修现场,不料在抢修过程误碰高压摔了下来,摔成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药费自己花了20多万,我还有两个女儿,大的5岁,小的6个月,我想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去唐山社会劳动保障局去鉴定工伤,可是给我的答复是这台变压器不属于丰润电力管理局管辖范围,我想知道谁可以告诉我在丰润的管辖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属于哪个区管。还有电力局已经放出话我宁可花钱送礼,也不会赔偿你,你想和电力局打官司打100次必定输100次,想赢比登天还难,电力局就是有钱有法你就去试,我想问这世界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公道,还让不让老百姓活,谁能替我讨回一个公道我全家会感激你一辈子的。                  联系QQ709492426

我是有独三还是无独三?

双方当事人串通后伪造的证据,随后双方又进行了确认,

补充上文,伪造的证据。

双方当事人串通后伪造的证据,然后双方又进行了确认判决,伪造的证据上没有提到我第三人的话题,但,因伪造的证据导致我第三人在另一案中与伪造证据中的一方当事人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被判无效,向专家请教:在双方当事人确认伪证效力时第三人不知道未参加诉讼,请问我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再请教我对伪证的确认判决能怎样诉讼?请各位专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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