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病人的权益谁来管?
我们家的情况是,我们现居住的房屋是还迁房,在九几年的时候办理的还迁手续,当初一间房子要交两万三千元,我们家原先是两间平房,我、我父母和奶奶同住,两间房子四万六千元都是我父母交的,所有收费的票据的名字都是我父亲的,但是由于我父亲粗心,最后的房本的名字还是我姑姑的,零六年我父亲去世,直到那时我们才发现这个错误,但是已经晚了。父亲去世后母亲依旧守着我和奶奶靠做小买卖过日子。零九年,我和我老婆结婚,老婆家对房子大小没有要求,只要求有一间属于我的房子,本以为很简单的问题,没想到出了变故,奶奶以此要挟我们,要想过户一间成我的名字,必须另一间过户到她的名下,母亲本是不同意的,但是没有办法,不同意我就结不了婚,同时姑姑们也都向我母亲口头保证,说他们以后肯定不会争房子,母亲本性善良信了她们说的话,两件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一间是我的,一间是奶奶的,母亲依旧和奶奶共同居住,我也顺利的和我老婆举行了婚礼。本是幸福的开始,没想到确实另一场灾难的开始。一零年十月母亲在上货的途中发生了车祸,经过极力的抢救,救回了母亲的生命却没有救回母亲的意识,手术都很成功,但是母亲却一直没有清醒,处于深昏迷状态,在医生劝说下,我们打算回家疗养,此时,问题出现了,奶奶和姑姑们不让我母亲回家,奶奶甚至要和我断绝祖孙关系,姑姑们更是扬言她们不是争房产,而是奶奶的房产理所应当有她们的份,让我两个舅舅和丈母娘出钱给我母亲租房子搬出去住,经过了很多天,很多事,很多次吵闹,母亲终于回家了,但是现在姑姑把奶奶接走了,而且让奶奶留下了遗嘱,虽然我没有看到,不过我猜应该是和我们没什么关系了。看着昏迷的母亲在争吵和打闹中被抬回了自己的小床而流下的眼泪,身为儿子,我的心都碎了。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律师大人,我们要如何维护我母亲的权益,我想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在法庭上为我母亲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