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内出现大型气垫,十二岁女孩被压,险些丧命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一点四十分,我带着十二岁的女儿去大庆市龙凤游泳馆浅水区游泳,大约二点钟,泳池内突然出现一个长2米,宽1.5米的充满气的气垫,一群十二岁左右的男孩和一个成年男子在上面玩,在三点钟左右,我的女儿正在水中练习,一下子被漂过来的气垫压在了水下,女儿挣扎了半天也出不来,最后好不容易出来时脸色呈青紫色,好长时间才缓过气来,受了惊吓的女儿变得目光呆滞,每天我们去游泳的时候都会有一或两个工作人员坐在岸上,而二十八日那天始终游泳池附近无任何工作人员和施救人员。我急忙去馆长室找游泳馆主任,想追究他们的责任,但主任始终没跟我们说话,只是询问那个带气垫的男孩儿,在馆长室我爱人看到孩子险些出生命危险,游泳馆却半天也没个态度,非常气愤,就动手打了主任一下,这时游泳馆的馆长,主任和另个三名工作人员冲过来开始一起打我爱人,后来又来了一个工作人员,总共六人打他,在约有三分钟左右,期间我报了案。最后我爱人身上多处青肿,瘀血,口鼻流血,内嘴唇撕裂。对方看到我爱人受了伤,那个馆长就对主任说,你心脏不行了吧,快上医院,参与打架的其中两人就和主任走了。现在事情过去了两天了,游泳馆方面始终未对孩子遇险事件做出回应,他们认为孩子最终没死就是没事。而且他们不承认群殴我爱人,跟警方说是拉架,根本没打我爱人,并说是我爱人把主任打心脏病住院了,(主任做过心脏手术)。他们没有一个人受外伤,只有我爱人受了外伤,却口口声声说他们没打人。现在对方和我爱人都在住院,就这样僵持着,我们到底怎么样解决这件事呢?请您赐教,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