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协警折断了手指头,厦门市同安区警方不予以立案我是一个学生,母亲常年卧病在家,不识字的父亲
为了家庭生计,为了母亲的医药费和我在学校的生活费,靠着二轮摩托车拉客维持家庭生计。
事情的经过是,在2008年10月21日下午17时许,父亲拉两个客人从同安汽车站往邮电局方向的路段被一名协警拦住。协警拉住父亲的左手,用力反压父亲的小指头,致使父亲小指头粉碎性骨折,并可能致残。当时父亲疼痛得难受对协警说“你把我手指头折断了怎么办?”协警却说:“去看医生啊!”父亲说:“我没钱看医生.”而在一旁的另一个协警扬言说:“没钱,去找我们交警,我们交警钱多着呢!”随后便把父亲的摩托车拉走,当时在场还有一位交警坐在警车里观看。当晚父亲便到同安区中山医院接受治疗随即便报了110。同安祥平派出所的民警草草的做完笔录就走了。过几天后父亲到同安祥平派出所问其案情发展情况而
祥平派出所的所长却说:“我们没办法立案,你们自己去找同安大同中队的交警解决问题。”而父亲到同安交警大队找他们解决问题时,他们却极力推卸责任。造成我们被伤害却无门诉苦的结果。我觉得协警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祥平派出所作为人民的公仆却不帮人民解决问题也是不合情理的。交警大队的推卸责任不予与处理更让人觉得痛心。将心比心如果这次是我父亲把协警的手指头折断了,早就受到相应的处罚并被法律制裁。
现在的我们确实很无奈,希望有心人士能帮我们解决问题。求求你们帮帮忙吧!
受害人: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湖甘村新厝角:邵加如——13859931395 0592-7055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