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13日在一兆韦德尚东国际会所办理了两年制的家庭年卡(三人,两大一小),当天下午预约普拉提的时候被前台客服告知不需预约,晚上直接去练便可.6月15日我与母亲晚19:20达到店内希望练瑜伽,又被告知需要提前预约,并且当晚已经人满.后我们向前台客服
咨询以后预约之事,被告知"只接受本人当天17:50起带卡前往店内预约,人满为止",当时我们就进行了交涉,我提出,本人是17:30才下班,17:50时还在回家的路上,并且此店练习瑜伽的客人较多,所以此种规定对我而言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我不能预约练习瑜伽,对我而言此卡办理就无意义.我要他们对我的情况予以处理,可是当晚没有得到任何答复,而后还发生口角,其中一前台客服还冲出工作台进行挑衅,导致双方动手.随后我便拨打
110进行了报警,由于双方都没有什么大的损伤,故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调节,最终大家和解,并在单上签了名.6月16日晚我与母亲带着儿子前往游泳,再一次询问了有关瑜伽预约的事情,最后他们找了一位男工作人员(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属于什么职位),告知说"我们无法解决你所提出的问题,你们可以直接到总公司去投诉,如果总公司肯为了你们一家而改变100多加店的规定,那我们就按照总公司的规定处理".6月17日上午,我母亲电话联系了当时为我们办理年卡的业务员,此人告知,现在他们领导不对我们提出的事情进行处理,反而他们对那晚派出所处理不予承认,要对我与母亲进行追究.我很无语,我是花了钱的消费者,也是他们先冲出工作台而后发生了冲突,现在反而要对我们进行追究?(当晚他们提出要我给他们道歉并且赔偿医药费,我坚决不答应,在民警的劝说中,我放弃了追究他们的责任)现在反而是他们要追究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