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9年7月份申请了劳动仲裁。在7月22号这天,我公司收到了仲裁的通知书,领导找我谈话,其中说到:“如果要仲裁的话,要我自己提出辞职才可以,还劝我放弃起诉”。我自己
咨询了一下
律师,
律师说:“我的公司收到仲裁统治书以后,我就可以不用去原公司上班了,并不需要提出辞职,可以在仲裁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下:
1。“我公司收到仲裁统治书以后,我就可以不用去原公司上班了,并不需要提出辞职,可以在仲裁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吗?公司会不会以我无故旷工为由而开除我?
2。如果我不去上班,公司以我无故旷工为理由。会不会对仲裁或者以后起诉我公司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