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央视”相关栏目及正义记者,敬请前来厦门采访调查“文化诈骗”丑闻事件
(厦门一非法演出公司因何能存在二十年?证据地址:
www.zhentan007.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56 )
[骗子王鹭佳欺诈 厦门文化局庇护]
我们是因遭厦门无赖骗子王鹭佳欺诈后发现其用来欺世盗名、蒙人敛财的“厦门市演出公司”竟然是个无任何证照手续的空壳皮包“诈骗公司”(经多方面的取证了解到,骗子王鹭佳涉嫌使用作废公章“违造文书、非法经营、招摇撞骗、合同诈骗”及“偷税漏税”等涉案情节),而在向地方工商税务、公、检、法、纪等部门举报申诉时又遭到主要责任机构--厦门市文化局的袒护包庇、干扰阻挠(该局为骗子王鹭佳充当保护伞,向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提供不实伪证、向媒体单位示假撒谎,并贿赂买通来访记者,使之被“封口、止笔”……该局涉嫌“玩忽职守、严重失职渎职、非法侵占”及“受贿贪污”等问题有待查明),我们已买掉了汽车和住房进行取证、维权,使申诉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却没有任何进展,一直是举报无果、投诉无门……
为此,今向跪求“央视”相关栏目及其他正义记者、
律师、网友,邀请有正义感,不被骗子和保护伞收买贿赂的正直记者、
律师、网友前来厦门,进行事实调查、实地采访和真相还原,对骗子王鹭佳和后台文化局联手炮制的“演出骗局”、“文化丑闻”事件进行曝光披露……我们有大量确凿证据近百份免费提供,并全力配合调采访查调工作。同时,对本举报反映的所有内容,求助人可以承担法律责任。(注:骗子王鹭佳前一段时间曾恶人先告状的向地方公安“报警”、到法院“起诉”举报人,企图用偏袒、包庇他的行政“处罚单”、民事“判决书”来掩盖他和文化局的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行为。请来访者小心被蒙蔽受骗!)欢迎栏目负责同志与我们接洽联系,敬请莅临厦门!
求助人:‘誓死举报’组合 代表:0592-8800551
dongfang.shidai@163.com weiquan110@gmail.com
fanfubai007@hotmail.com
附: “厦门市演出公司”洗钱、诈骗事件采访提纲
质问厦门市文化局:
问:“厦门市演出公司”是贵局属下的‘正规单位’吗?
问:该“公司”的‘总经理’王鹭佳先生是贵局的正式职工吗?他的“总经理”职务是贵局正式任命的吗?此人现在哪里工作(即工作关系在哪里)?
问:“市演出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即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该“公司”有没有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问:我们走访了‘市编办’、‘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发现“厦门市演出公司”没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以及‘银行开户账号’,为什么没有任何的合法经营手续?
问:“厦门市演出公司”与‘厦门市演出管理处’是什么关系?改名后的‘厦门市演出管理处’应该是什么样的行政职能?可以从事经营获利吗?
问:‘厦门市演出管理处’是否就等于或者就是“厦门市演出公司”?
问:‘厦门市编委’(今为‘厦门市编办’)于1985年就将“市演出公司”改为‘市演出管理处’了,为什么贵局还要允许王鹭佳使用这个已经废止的“厦门市演出公司”名称和公章?
问:据‘厦门市编办’事业单位管理处证实,从85年“市演出公司”改为‘市演出管理处’之日起,“厦门市演出公司”这个单位名称和印章就废止了,厦门市文化局是无权自行批准、成立“事业单位”的,市文化局属于违规使用已经废止的单位名称和印章。贵局怎么解释这个问题?
问:我们发现“市演出公司”是在搞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而‘市演出管理处’应该是行政管理机构,请问两者的职能是一样的吗?
问:我们从证据材料上发现:“市演出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营业手续的情况下,对外以厦门市文化局直属文化经纪机构的名义,以一个“正规单位”(宣称是“政府事业单位”)的方式公开从事营业性演出业务长达20年之久,承办了近400多场各类文艺活动,这些情况都是贵局所知情、许可的吗?
问:“市演出公司”不仅没有任何合法经营手续,甚至于连‘银行开户账号’也没有,那么它到底是如何运作“演出经营”的?其多年违规存在及多场次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巨额收入应是多少?这些“利润所得”都归属到哪里去了?是否有账目可以查询(此“单位”是否经过厦门市审计局的审计核查)?
问:贵局是否清楚“市演出公司”在没证照、无账户的情况下是如何进行操作(即“策划承办”)演出业务、收取“服务”费用的?
问:据举报人反应,王鹭佳把“市演出公司”做幌子,采用“配置”多家私营企业(即“马仔公司”)进行“活动项目围标”、“演出业务分解”等文化洗钱方式搞演出诈骗,贵局对此“操作手法”清楚吗?
问:“市演出公司”隶属于厦门市文化局对外从事营业演出活动,为什么没有在贵局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这是否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问:举报人反应(据某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介绍)说贵局曾向一些司法部门提供过有关“厦门市演出公司”是“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致使王鹭佳未能被立案查处,是否有此情节存在?
问:“厦门市演出公司”的‘单位’印章现在哪里?为什么85年(“市演出公司”改名)时一直没有上缴、销毁?03年(撤销‘市演出管理处’)时也没有上缴、销毁?
问:贵局是否清楚王鹭佳在操持“市演出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洗钱欺诈、贪污侵占及偷税漏税等涉嫌犯罪情形?
问:贵局对此“事件”及王鹭佳的处理意见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