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是一位退休在家的老党员、老干部,在03年承包土地时,利用任村小组长(05年其被撤职)职务之便,采用欺骗群众、隐瞒上级等手段,将原出租给浙江种田大户6.2亩土地,登记在其承包的5.3亩《家庭土地承包监督卡》内(其卡实际土地11.5亩),以此手法不上交6.2亩承租土地租金,同时还可侵吞6.2亩直补款;发现后,村干部专门组织我组村民代表对此进行表决,一致通过徐荣泉承租的6.2亩土地每年上交村小组180元/亩,参加会议的所有村民代表(包括徐)都在该决议上签名确认。可是,在04年—08年期间,徐不但租金一分不交,还称:“我有承包卡,一分租金都不交,田我还要种,”。鉴于徐4年拒交租金,强占土地;村民一致要求村委会依法收回徐承租的6.2亩土地;经小组长与村委会研究后,08年上半年小组长多次口头通知徐:“如果到08年秋种前再不上交4年租金,就收回6.2亩土地,另行处理”。可到了08年秋种时,徐仍拒交租金;于是,村委会依法收回徐承租的6.2亩土地,并发包给郦某(其有少量土地)、张某、张某等没有家庭承包土地的三农户种植。对此,徐父子多次到村委会无理取闹,称“村干部都是吃屎的”。
09年5月29日晚八点左右,徐父子纠集亲戚及社会闲杂人员20余名,并雇一台收割机在抢割我三户农户辛勤播种的小麦,村民就报警,陵口派出所治安民警孙福生赶到后,听徐父子一面之词(其事后也承认),任其抢割;村民们强烈愤慨,却无法阻止。于是,再次报警,向
110指挥中心说明情况,
110指挥中心指示孙民警强令徐父子等人停止抢割,此时,小麦已被抢割一半约2400斤;当晚10点多钟,孙民警安排徐父子将抢割的小麦存放在折柳粮管所(两天后被徐父子卖掉,孙民警现仍坚称小麦还存放在折柳粮管所),当晚11点多钟我们找到村干部要求追回被抢小麦,村干部称“村委会已将田已发包给你们了,
110来了,你们去派出所处理吧”,2009年6月1日,我们拿着农业直补卡及村委会出具此抢粮事件的调查报告,要求派出所追回被抢小麦时,其民警称:“这些东西都不能证明你三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是合法的,派出所没法处理,
110不是万能的,你们去镇政府处理此事”。于是,我三农户到处喊冤,为此事奔走于村委会、派出所、镇农服中心、司法科等相关单位,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三农户正当、合法的要求(追回被抢割的近2400小麦),至今没有公正、公平的结果;,而徐却三番五次地骚扰我三农户正常种植,其父子还称“下半年还要来割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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