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帮帮这母女子三代人。
我的姐夫去年12月份因工伤去世,劳动保险处赔偿38万多元的一次性赔偿金,可我姐姐因有精神分裂证,对次事没有能力处理,就委托给我母亲,而我母亲是地道的农家妇女什么都不懂。在我不在家的情况下,我姐夫家的哥哥就这样利用给我姐家孩子买房为由,找到我母亲,把这38万多元只给我姐5万元。其他的就由我姐夫家的哥哥来支配,并且签了协议书。我知道此情况后,感觉很气氛,支配这钱的只有我母亲。我姐夫家的哥哥根本就没有支配权对吗?现在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去做,还能不能上诉,将原来的协议书作废,再重新协商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