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
我与老公结婚一年多,有个女儿现在9个多月了,一直在老家我婆婆带着的。今年9月因一件家庭小事,他打我后一直到现在关系不和睦,还好当时有家人在场,我没有受什么大的伤。让我失望的是他居然要我把当初他家给我家的3万块钱的聘礼拿出来,并说如果我不把这钱拿出来,这日子就没法过,现在三天两头就为这三万块钱找我吵架,所以我不得不考虑离婚了。我想问下,我提出离婚和让他提出离婚,哪个对我更有利,我想要孩子。我提出离婚或他提出离婚,财产和小孩的抚养权的分配有何不同?现在财产的详细情况如下:
我们刚结婚存款没有多少,他手里有5万多是存的是他的名字,是我们两一起存的,过去我们两的工资相差无几,现在他偶尔有点外块。我手里有3万,是我自己的工资,因为后来他打人,我就没跟他存一起了。聘礼三万,婚前就给我妈的,存在我名下的。结婚时婆家的亲戚朋友给的吃喜蛋的钱,8000是存在我名下的,孩子办满月酒时我娘家亲戚的礼金7000是存在我名下的,这7000里面有四千是我妈上的礼金。这些钱离婚时会如何分配?
然后他老家马上有一笔房子拆迁款大概有几十万,我的户口没有在他家,但他和小孩子的户口在的。这个钱有他的份,又是婚后财产,我可以主张分割一部分吗?我要小孩的话,小孩的那部分我可以争取回来吗?
其它情况: 他在单亲家庭长大,性格暴躁、自私,他的亲生父亲是服毒自尽的,现在父亲是继父,家中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他爱打牌,在我怀孕时都经常通霄不归,他牌技很差,上桌就输。
我的家庭是三口之家,家庭关系和睦。父母也有劳动能力, 我自己现在年收入有5W多,我在这家公司上班三年多了,签的是10年的合同,每年有适当加薪的,我本人没什么不良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