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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安置房没过户,现在却拿不到房了!

买了安置房没过户,现在却拿不到房了!

我今年春节在阆中的亲戚手上买了一套安置房,因为才交房不久,安置房也是在三到五年才能办理房产证过户,所以我们就私底下找了一个律师签了一份合同,做了一个见证,因为房主是老人,我也就把房让他们拿出去出租,但现在因为我家跟他们闹翻了,我想收回房子,但现在他们确不承认我们的买卖关系,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除了我妈妈,就房主老两口,还有一个见证律师,现在我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可当地人民法院却以我房款来源不明确,直接判我败诉,我手上连房主当时打的收条都有,可法院却这样判,现在我该怎么做呢?我现在已经在上级人民法院准备上诉,可是,这样下来,我的房子到底还能回来吗?我很困惑,怎么合同,房主夫妻俩都签了字,按了手印还打了收条,法院都能做出这样的判决,是不是法院也可以走后门呢?我没有关系难道我的钱就这样白白拿出去了吗? 听说对方找了很多人,走了很多关系,连法院那边也去找过,我觉得现在怎么连法律都是这样,难道我就没办法拿回房子了吗?现在正在准备二审上诉,要怎么做我才能拿回我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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