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村民占用村民特殊情况的人口地

村民占用村民特殊情况的人口地

我村在94年分配给我一人口地其中西南台子1亩地有土地使用证,又在95年村委经与我协商将此地征做集体公墓,又将小南岭1亩地用做替补,土地使用证未作更改,至今已耕种15年,在08年新换届村委书记做人口地调整工作,先将人口地2分地分配完成,再后补人口较多人口地未果,此事搁置几个月后村委书记因违法被捕,08年有大部分人现耕种2分分配地,我依然耕种此地,10年现在,新村委主任与我协商要征用此地,我未同意,在我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村委用推土机推掉,其中还有约7.家在分配最终未果的情况下依然耕种此地的村民也未经村民同意被推掉,请求法律援助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