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太牛了!全国人大督办函成了废纸
-----外来投资商被情妇骗写借条后遭反目 情妇被指与法官合谋诈财
在黑龙江经商几十年的外来投资商黄建峰(注:黄建峰为浙江温州人)没想到,自己和情妇张晶为了躲避债务而伪造的借条竟然弄假成真,更让黄建峰没想到的是,大庆市中级法院数名法官竟然是张晶将假借条弄成“真”借条的帮凶 ....
露水鸳鸯伪造借条弄假成真
2013 年 4 月 25 日,黄建峰带着厚厚的申诉、控告材料再一次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记不清第几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黄建峰这一次没有理会大庆接访人员“回去肯定给你解决问题”的谎言,而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自己的申诉状和控告信。
1958 年出生的黄建峰原籍温州,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到黑龙江淘金,并于 2001 年到大庆市创业,经过若干年的打拼,黄建峰已是大庆市颇有名气的企业家,曾任大庆市人大代表,大庆市温州商会常务副会长(现在职),黑龙江省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肇州县政协委员等职务。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黄建峰这样的企业家沦为一个多次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信访的访民呢?本文作者了解到,这一切都要从 2007 年,黄建峰与一个叫张晶的女子成为露水鸳鸯说起,“没想到这个女人的心肠比蛇蝎还毒,当初我算是瞎了眼!”黄建峰说。
虽然距离与张晶初次相识已经过去了 7 年,但黄建峰清楚地记得自己是在 2006 年 8 月 22 日通过张晶的母亲认识张晶。“ 2007 年正月初 3 ,我和张晶确定情人关系,她正式成为我的情妇,但我们只是情人关系,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我只和张晶的母亲王玉英和一个叫宇仁强的人有业务合作关系,他们替我公司销售糖品。”
黄建峰告诉本文作者,因为要将糖厂转让给国外公司,在此期间,为了躲避一些债务,黄建峰遂在张晶的鼓动下通过写假借条等方式,以达到躲避债务的目的,“我与张晶伪造一份日期为 2005 年 11 月,金额为 697 万元的借条,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把我起诉到了法院。”
大庆中级法院法官为谁张目?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的方式达到某种目的案例屡见不鲜,最新的民事诉讼法专门出台了有关规定杜绝虚假诉讼的发生。就张晶起诉黄建峰的这起诉讼纠纷,一般人看来那是假的不能在假,但大庆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却将这起“假案”变成了真案。
2007 年 11 月 11 日,是黄建峰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黄建峰那天被张晶等人从肇州县强行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经开庭,甚至没进审判法庭的情况下,黄建峰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的一个房间里,被一个不知姓甚名谁的法官强迫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他们恐吓我说不签字就让我进监狱。”
当天,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就对张晶起诉黄建峰的欠款纠纷一案作出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的日期是 2007 年 11 月 14 日),本文作者在【( 2007 )庆立调第 2 号】民事调解书上看到,该案的审判法官为李景山,王岩和赵楠,书记员为袁力民。而据黄建峰介绍,作为该案审判长的李景山当时大庆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岩和赵楠也分别是立案庭工作人员 ...
黄建峰告诉本文作者,“因为他们强迫我说不签字就甭想走出法院的大门,当天又是周末法院里也没有见到其他人,我担心他们对我用什么手段,被逼无奈只好按照他们的要求在笔录上签字,这笔录懂法律的人一看就违法,没有告知当事人任何权利义务,更没有对张晶的证据进行质证。”
实际上,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李景山等人在张晶和黄建峰的这起纠纷中不仅仅充当了审判法官的角色,副庭长李景山和庭长胡金成(现已被免职)还在张晶起诉黄建峰一案的缓交诉讼费环节玩了一个不小的阴谋。
一份申请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显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长胡金成在 2007 年 11 月 13 日签字同意原告王玉英缓交诉讼费到判决前,而在那份机打申请书的正文中,张晶的名字竟然为涂掉他人名字后添写上的,日期为 2007 年 11 月 8 日。
耐人寻味的是,案卷中关于张晶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日期却是 2007 年 11 月 12 日,张晶的民事起诉状亦为 2007 年 11 月 12 日。“从起诉状和申请书再到张晶的名字被涂改,其实已经说明了问题,李景山和胡金成等人的行为早已违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典型的狼狈为奸行为。”黄建峰的代理人如是说。
黄建峰的代理人告诉本文作者,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李景山、胡金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立案庭有什么权利 12 日起诉, 14 日调解, 16 日就执行?本案即便是调解,根据法律规定也应当在答辩期满后由民庭调解。”他说。
全国人大督办函成废纸
从 2007 年 11 月 16 日至今,黄建峰的日子过的很是悲哀,先是被强迫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的黄建峰紧接着又遭到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曾经风光无限的黄建峰随着被张晶和大庆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的迫害还险些命丧黄泉。
据黄建峰介绍, 2007 年 11 月 16 日,大庆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李景山法官带领大庆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张齐福等人一起到肇州对黄建峰的财产强制执行,当场扣押黄建峰的财产,“查封了很多财产,他们超标的查封,完全没经过评估!”
至今,黄建峰不知道大庆市中级法院执行了自己多少财产。而黄建峰昔日的情妇张晶却彰显出其大显神通的本能,张晶通过申请,由黑龙江省高院指定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案件移交哈尔滨道外区法院强制执行。对此,多位法学人士指出这种做法是舍近求远的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很少发生,“这种情况没有点背景是不可能发生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指出。
无论是哪个法院执行,都应当遵照法律规定依法执行。可事实上,黄建峰的大部分财产至今均已被道外区法院执行或者查封,“其中包括三套房产,大庆市裕丰玉米公司 49% 的股份也被查封,这股份价值上亿元,他们已经严重超标的查封我的财产,如今又要强制执行我已经被查封的温州房产。”黄建峰气愤地说。
实际上,除了黄建峰的损失远远不止财产被超标的查封、扣押,据黄建峰介绍,肇州一家公司赔偿黄建峰公司的物资亦被道外法院强行卖掉,黄建峰不知道卖了多少钱,还有明水县政府给黄建峰的 150 万补偿款也全部被查封划走 ...
黄建峰想不到曾和自己有过关系的张晶会将自己往死里整(黄建峰因此事而生大病,做过开颅手术),而张晶整黄建峰的手段亦要从那张假借条和那起假诉讼说起,从 2008 年至今,黄建峰从大庆市一路申诉到北京。
据悉,黄建峰为了讨回公道,曾多次到大庆,大庆中院,大庆人大,大庆检察院,黑龙江省高院和省纪委、检察院提出申诉和控告,但无任何结果。黄建峰被迫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申诉控告,“大庆市中院的人忽悠我说回去解决问题,但回去之后谈过,但就是以找不到张晶为由,不给解决。”
但显而易见的是,这起案件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的关注,据黄建峰透露,因为黄建峰的无数次申诉、控告,这起案件曾惊动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为此多次要求大庆市中院彻查这起案件,但目前大庆市中院却没有一个说法,全国人大的转办函在大庆市中级法院成了废纸。”
目前,哈尔滨道外区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欲强制执行黄建峰位于温州的一套房产,而黄建峰则已常驻北京寻找正义。“他们爱执行就执行去,相信我的这起冤案总有一天会被翻案,届时枉法者将全部被清算!”
据悉,走投无路的黄建峰准备在北京开专家论证会和新闻发布会以示自己确实蒙冤。“我将申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和张晶进行测谎,不能相信司法的情况下,只能相信科学,如果张晶或者大庆市中级法院的人不敢给我们做测谎鉴定,就更说明了问题。”黄建峰如是说。
截至定稿,本文作者欲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大庆市中级法院方面了解情况,但拨打 114 查询到大庆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执行局的电话,但电话均无人接听,哈尔滨道外区法院执行局电话亦无人接听。
截至发稿,黄建峰又向本文作者透露张晶利用偷拿的判决书拿走黄建峰 110 万元和 300 万元欠条的事实,黄建峰表示将向警方求助追查被张晶拿走的数百万现金。(文/葛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