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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盼法律专业人士给我点意见!!!急

急盼法律专业人士给我点意见!!!急

各位律师
           您好;
      我一个亲戚开了家废品回收店;最近因一次意外被抓到看守所了;原因是因为收购了几个小偷偷出来的一些赃物。因为小偷被警察逮住了;被小偷指认出我亲戚家收购了一些废品;警察过来时我亲戚就把收购的废品都全部拿出来了;但还是被警察带走;现在还被关到看守所了;派出所发过来的通传单上说拘留一个星期;我们到看守所找人也被告知哪几个小偷的案子未结案我们就不能探望。(注意:事件中收购的废品总价值不超过400元人名币)请问下您;我亲戚构成刑事犯罪了吗?如果构成会有什么处罚!!!!请问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急盼你的答复;谢谢!

[ 本帖最后由 萧枫 于 2010-1-27 10:14 编辑 ]
收时是否知情,不知情则无罪,也不会受到处罚;收时若知情,若仅此一次应不构成犯罪,会受治安处罚;若是多次累计则有可能构成盗窃。

急盼法律专业人士给我点意见!!!急

收购时应该知道;收废品肯定是不能按货物的市场价收啊;我亲戚以前在派出所有过前科;不知道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回复 2# 萧枫 的帖子

这几个小偷和他以前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如果有数额较大的话可能构成盗窃罪,如果没有,仅此一次的话则没有太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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