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民主”和“人权”只是政客演讲词
台湾联合报黑白集今日(4月10日)刊登文章说,昨日该报有一则新闻,报导一位脑性麻痹儿的父亲,为坐轮椅的女儿争取进入公园的权利,花了六年时间和高雄县府“缠斗”,才得以使公园入口的栏杆障碍物拆除。
一个身障女子坐在公园里享受和煦春日的平凡幸福,竟然是老父花了六年时间熟读法令、四处陈情,才争取得来的。这个故事令人感动于父女之情,也令人心酸于残障者的境遇,却令人愤慨台湾的人权水准。
台湾的政治新闻每天都很热闹,但这种喧哗好像和老百姓的实际生活品质无关。台湾“立法院”里的残障福利法于一九九○年就已通过,但从政府主管的公共设施开始,“无障碍空间”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空想。一位残障者的家属靠着自修宪法而产生了公民的“权利意识”,但六年中受到公务人员的颟顸对待仍使他挫折不已。这种场景如果发生在一个不文明社会,或许不足为奇,但当今政府不是号称“人权治国”吗?
文章指出,台湾社会的不正义处正在于此。例如“总统府”里设个委员会可以冠名“人权”,但平等享用公共设施的权利却不及于残障者。政党推动公投等政治活动可以标榜“公民权利”,但小市民依法寻求保障却处处碰壁。政府高官谈起台湾的民主改革皆头头是道,但对弱势老百姓而言,拆掉公园障碍物的这一步“改革”,竟是有人六年告官的不屈不挠始能换得!
“民主”和“人权”不该只是政客的演讲词,老百姓要的是能够在日常生活里用得上的民主和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