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12溆浦烟花大火所折射的
2月12日晚8点,湖南省溆浦县城中繁华地带,由于有人燃放时不慎将烟火放倒,导致临近烟花铺引发火灾,周围500米内近30家烟火商铺及周围的酒店、宾馆、家电商场、政府部门等被点燃,大火持续近4个小时,损失惨重。
关于“2.12溆浦火灾事件”,各条新闻报道总是以“因私人烟花燃放不当引发火灾”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来说明这次火灾的原因,可深层原因真的是这样的吗?这么写有没有为某些人开脱责任之嫌?
狭小的三角坪圆盘竟然密集了成千上万的烟花炮竹,差不多是密不透风,行人走在烟花摊子里面都还要一步一步的挪,何况旁边还有很多生明火的烧烤小吃摊。这哪是市民平时休闲的小广场,简直就是一个一触即发的巨大的火药桶!安全隐患早就存在了,走过路过的人们也早就感觉到了,只是人们是熟视无睹,懒得去管!
从三角坪路过,有人在路中间放焰火。当时就想,在这里放焰火,很危险的。没想到,正思忖间,那放在地上的烟花就有一个倒了,霎时,那焰火四下喷射,当即就引燃了大盛步行街喷泉边一处卖烟花的小摊和劳保公司一楼一个在这段时间兼营烟花的化妆品店的烟花鞭炮。等我们坐车到了防洪大堤上时,那边已是焰火满天,巨声震天。
今天早上,陆续听到有关昨天晚上那事的后续发展情况。得知有三位消防战士在昨晚的大火中牺牲时,十分震惊。之后,不断听到各种“民间版本”的火灾原因以及对政府部门的各种微辞。
想上网看看有关这次火灾的官方报道,但除了廖廖数语外,再也得不到其他信息了。联想到前段时间县城主要街道上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烟花鞭炮摊点,在没有官方消息的时候,我更关注坊间的一些说法。那就是,只要给有关管理部门交一定数额的钱,就可以在大街上摆摊了。如网上有些人说的,在我们这个地方,有很多事是不能用正常的规则去思考的。我在想,这里面是否真如民间说的那样,有公权力的越位和缺位,有公权力的私化或部门化?看到过火后的曾经还算繁华的那些大楼和门面,想想在这里牺牲的消防战士,这次火灾,是不是就仅仅是一场火灾呢?
看到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是非常迅速就出来了,很让人有些诧异,这么严重的事故,怎么这么快就能出调查报告呢,是不是有别的因素在起作用呢. 而且我们也看到这次失火事件被定性为"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样的罪名是比较重的,等同于这几个无辜的人故意去通过放烟花,危害社会安全.有一些法律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这样的定性等同于投毒,爆炸,等严重的社会事件,而明显这样的调查报告是站不住脚的,而只是为了掩盖某些人,某些政府部门的失职而己.
除夕的种声已经响过了,喧闹的夜终于安静下来了。我在想,12号晚上的满天焰火也许比今晚的还要炫丽。今天一早,人们在迎来新的一天,新的一年的时候,会更多地关注未来的日子会怎样,或许只是会在茶余饭后再来谈谈这场火灾。这起火灾根本就是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