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广州强拆二沙岛违建别墅缘自市长两次斥责

广州强拆二沙岛违建别墅缘自市长两次斥责

法制网7月27日报道  广州宏城花园的违法扩建行为早已有之。特别是去年9月份以来,违法建设更加集中、突出,多户业主争相攀比、仿效,对别墅进行较大规模的违法改建、扩建。

分析人士认为,围绕宏城花园别墅区所发生的,已经不仅仅是拆除违法建筑的问题,而是政府、民意与躲在二沙岛背后的权力较量,小小的二沙岛,已经成为权力正面交锋的战场。

广东省广州市二沙岛宏城花园的拆违工作自7月22日开始后,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据广州市城管部门统计,按照目前进度,此次被强拆的宏城花园宏达径3号、12号和26号等3栋别墅最快将在今日被清拆完毕,其中宏达径26号会被夷为平地。

此次强拆招致不同说法,在大多数市民拍手称快之后,也有市民提出质疑:这起引起全国关注的违建别墅强拆事件,如果不是市长的两次震怒,如果不是媒体的穷追猛打,这些非富即贵者的违法建设会被强拆吗?此次违建之风得到遏制,以后还会死灰复燃吗?

实际上,从1999年到2009年,广州市共制止新的违法建设788万平方米,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2127万平方米。今年上半年,广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达到84万平方米3009宗,查控违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未摆脱“建了拆、拆了又建”的恶性循环。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此次强拆别墅事件应该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反思,考虑如何从制度和立法上防范违建于未然。

强拆别墅群众各有看法

在强拆现场,《法制日报》记者看到,宏达径26号别墅的面积明显比其他别墅要庞大,购买时的面积保守估计在1000平方米左右。而如今,26号别墅已经超建了两倍的面积。有媒体估计,强拆后,业主损失将超过两亿元。

据广州市越秀区规划房管部门现场核实,宏达径26号别墅内部结构已完全改变,原来2层、首层为3.3米的楼体结构,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重建为现在的4层结构,首层高达4.7米左右,原有楼体建筑已经基本完全改变,可以认定整栋都属于违法建设。

据了解,26号别墅的被拆,仅土建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损失就达1500万元。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强拆的费用也将由违建业主埋单。

在强拆的第一天,记者发现了一个微妙的细节:在清拆现场周围聚集了不少广州市民,其中不乏一些老人。当钩机第一钩下去的时候,有人在鼓掌叫好。

记者采访了这些在现场旁观的市民,他们对这次强拆各有看法:

“这是金钱在权力面前低头了。”

“这样的拆除行动也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是不是有更科学、更合理的方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比如说罚款或者是什么方法,不用采取这么极端的方法。”

也有市民提出疑问:“在强拆之前,规划和城管部门干什么去了?如果在业主违建时就制止,是不是可以减少损失?”

强拆缘自市长两次怒斥

记者了解到,宏城花园的违法扩建行为早已有之。特别是去年9月份以来,违法建设更加集中、突出,多户业主争相攀比、仿效,对别墅进行较大规模的违法改建、扩建。其中不乏修筑凉亭、开挖鱼池、扩建地下室、改变主体结构等违法行为,更有甚者,个别业主将原有别墅推倒重建。

今年3月,媒体曝光二沙岛宏城花园多名住户私建房屋的问题后,广州市规划局组织人员前往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广州市规划局将业主的行为定性为违法。

“据我们调查,共有17栋住宅的业主有违法建设的行为。”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说,两个月前,规划局已发文给城管委,并督促城管执法局尽快查处,要求相关业主对已实施违法建设的项目恢复原貌。

记者了解到,3月31日,越秀区城管执法分局对宏城花园的违建别墅下达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是,却遇到了不敢拆、不好拆。其中原因,在于住在宏城花园别墅区的非富即贵者大都宣称“我有后台”。

有评论人士认为,围绕二沙岛别墅区所发生的,已经不仅仅是拆除违法建筑的问题,而是政府、民意与躲在二沙岛背后的权力较量,小小的二沙岛,已经成为权力正面交锋的战场。

5月底,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在一次报告会上痛批一些“荷包比较胀的人”变得不文明起来,并举出二沙岛别墅区存在大量违章建筑的例子。万庆良说:“别墅区都有违章建筑存在,那城乡接合部、农村的违建就更加不可控制。”

6月9日,万庆良再次提及二沙岛违建,追问二沙岛别墅违建查处情况。不过,在场的城管部门负责人一时接不上话。万庆良斥责道:“二沙岛都搞违章建筑,那广州还用管吗?”

事后,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6月13日,万庆良在市城管局报送的《关于查处二沙岛宏城花园违法建设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违法建设是城市的毒瘤,是城管的耻辱。见违章就管,见违法就拆,是城管的天职。政府各级领导、各级部门要支持城管,希望城管部门用坚决的行动,有效的成果证明自己是依法管理、服务广州市民的铁军。相信全市人民会理解城管、支持城管。”

专家称执法滞后致“双亏”

在此次强拆行动中,宏达径26号别墅因为顶风抢建而被称为“最牛违建”,宏达径26号也因此被列在首批拆除的名单之内,而且是整栋拆除。

据了解,宏达径26号别墅的业主杨某夫妇平时并不住在广州,因此将该别墅的改扩建工程等事务交由杨太太的弟弟打理。

“为什么之前政府没有及时制止,现在进行强拆,所有损失由业主承担,这对业主是不公平的。”杨太太的弟弟说,从2003年开始,宏城花园的别墅就开始搞违建了,那么多年来都没事,也没见有人来管,给我们造成“违建没事”的错觉。如果当时就有违建的业主被处罚,我们也就不会跟风搞违建了,也就不会浪费这么多钱。因此,城管应该负起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记者就此次强拆的合法性进行了采访,不少专家学者都认为,强拆在程序上是合法的。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说,从城管部门的做法来看,强拆违建别墅并无法律程序上的纰漏,违建别墅本来就没经过合法报批,不受法律保护,依法应该强拆;在强拆之前,城管部门已给出一个月的时间让业主自拆,业主也同意在一个月内自拆。但是,到了期限业主并没有自觉履行拆除,则是业主违约在先。

但部分学者认为,到现在才采取强拆,是一种执法滞后的具体表现。

“城管部门强拆肯定是符合程序的,但是程序本身可能有一些地方值得商榷。造成今天的局面,政府也应该承担责任,这么大规模的违章建筑,为什么之前没有发现?为什么没有及时进行处理?现在进行强拆,所有损失由业主承担,这对业主是不公平的。”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副教授邝少明认为,“法律不是完全没有弹性的。之前政府给出一个月的时间让业主自拆,这一个月的时间只是行政部门的决定,但因为别墅的价值很高,业主持观望态度,心存侥幸心理,这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当业主提出再给两周的时间自拆,我觉得是可以考虑的。既然已经到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如何尽可能地减少损失,不要造成过多的资源浪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王则楚直截了当地说:“违章建筑形成和扩大、蔓延的责任就在执法部门的软弱无力。我们的执法队伍在面对违章和违法行为时,没有理直气壮地执行,总是在各方面影响下和稀泥。”


“强力执法不能一定要等到市长发话才能施行,到现在才对违建的别墅采取强拆,其实是一种执法滞后的具体表现。”另有专家就此指出,滞后的执法会造成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和扩大违建业主的损失这一“双亏”局面。由于职能部门对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会让公众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产生怀疑,也会进一步纵容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在违建行为发生的最初强力制止,那么,最早违建的业主就会及时停止违法行为,许多业主也不会跟风而上,这样反而减少了业主们的损失。因此,此次事件应该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反思,考虑如何从制度和立法上防范违建于未然。

(本文来源:法制网 作者:邓新建)
发新话题
最近访问的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