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求助
一顾客至电查询一航空行程价格
内容:问:我要买8月31号,上海到北京的飞机票,是多少钱。
答:是1100加70的税 结束对话。
30分钟后再次至电!
要求订购。
内容:问:我是刚才的李,我要上海-北京的机票,刚才是31号还是30号
答:31号,请加我QQ,我将行程,价格,客票时间通过QQ发你,请核对,请将客人的名字发我
但第2次通话中,双方都没提到机票的精确时间,只是提到了那一天,没提到月份。
(而卖方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让买方加QQ!说明要将客票内容~价格通过QQ,发于买方。)
双方在互加QQ后。
卖方将客票内容,价格通过QQ发于买方,而买方在确认后,给卖方提供了乘机人的姓名,让卖方预订,完成客票交易。(期间,卖方确实让买方确认客票行程,时间,价格。买方没有提出看不懂,不明白等问题。)
内容:卖QQ说:MU0234 PVG-PEK 31SEP10 11:00 13:00
1100+70
买QQ说:是的
名字:XXX XXXX XXXX
卖方在进行交易的同时,将客人的机票行程单(内含飞机起飞时间,飞机乘坐人姓名,等具体内容),以电子文档方式传于买方后,并且至电买方,提出合实客票内容是否无误,买方给于无误的肯定回答。
内容:卖说:你看下核对下。行程,日期都没问题吧
买说:是的,对的
事后~
客人在行程中发现~客票时间有误,导致4W元的差价,提出~要求卖方赔偿,
买方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承担多少!
补充1买方其实也是服务业的~是中间商对航空机票有一定的认识能力
补充2买方将机票转卖第3方赚取差价
补充3卖方和中间商在专业术语上的交流是一种正常行为
补充4中间商是一无航空权正当营业执照的,个体服务单位
(但是在电话中,他们已经承认他们是莫协议单位)
特别补充5(客人购买的机票,确实是卖方提供于QQ上的行程,只是不是第一次查询所需求的行程,月份是9月,不是8月)(QQ里发送的内容是以专业术语形式发送的)
补充6个人意见:第一次和第二次的电话中间是有时间差的
问题补充:中间商现以私人身份起诉,提出:我不懂,我不知道等理由,提出他的第一电话和第二次电话是有连续性的(意思是~我以为你说的就事实8月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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