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电玩城血案嫌疑人受审。左一为喻强,左二为周万红。(资料图片)市五中院供图
重庆晚报8月4日报道 昨天,记者从市五中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经轰动一时的南岸区南坪电玩城血案两名主犯已于8月2日被执行死刑。两个主犯中一个是组织者喻强、一个是动刀的“刀客”周万红。
据法院查明,2008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喻强在南岸区南坪步行街“银河列车”电玩城打赌博机,输掉2000元钱。当晚10时许,喻强电话指挥周万红、刘光路、廖查万、陈东、汪朝中等人,到“银河列车”电玩城霸占赌博机寻衅滋事,敲诈电玩城老板。电玩城经理陈连军见状,电话邀约了赵双富、王俊、曾云川、何金富、程陈等人携带砍刀、棍棒等凶器赶到现场,与周万红一伙持械群殴,最终酿成5死2伤血案。
据法院调查,“刀客”一方的组织者喻强和直接动刀的周万红,都是有前科的无业人员。今年36岁的喻强家住长寿区凤岭路,2004年因赌博罪被判刑1年5个月,2006年因赌博罪被判拘役;今年31岁的周万红是彭水县人,家住成都市龙泉驿区,1996年因盗窃罪被判刑6年,2001年因抢劫被判刑6年。本案案发后,警方还查出了喻强、周万红等人涉及的其他罪行。
去年7月24日,市五中院一审对此案公开宣判,双方均受到法律严惩。其中“刀客”一方主犯喻强、周万红分别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刘光路因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此案上诉到市高院后,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喻强、周万红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时认为,喻强、周万红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均系累犯,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赌博输钱引火拼 致5死2伤
据喻强交代,他从2008年10月开始到南坪步行街的“银河列车”电玩城玩赌博机。总共输了1万多元了。同年11月23日上午11时许,他又到“银河列车”小厅打翻牌机。打到下午两三点钟,身上的2000多元现金输个精光。他不服气,找到服务员赊账。服务员看到他“当时很凶”,赊了200元给他。200元很快又输光了,他又找到服务员赊账,这一次,服务员以概不赊账为由拒绝了他。
喻强觉得服务员不给面子,于是打电话叫兄弟伙刘光路送钱过来。不久,绰号“驼背”的周万红来了。“我们先走,回头来找他们退钱。”周万红把喻强劝回步行街旁贝迪龙庭的租赁房内。
当天晚上,喻强在租赁房内电话遥控指挥周万红、刘光路等人前往“银河列车”退钱。当晚10时,刘光路电话邀来廖查万,周万红电话邀来陈东。4人与喻强叫去的汪朝中一起前往电玩城。
周万红等人进去后,按照事先的策划,每人占着小厅两台赌博机。电玩城负责人陈连军见状赶忙问:“你们要干啥子?”周万红说:“我朋友近来输了两万多,你看怎么办?”
陈连军当即搞懂了,“这伙人是来吃诈的”,随即转身走出小厅。并电话邀约赵双福等人来“场子”。赵双福等人赶到后,到经理办公室领了砍刀、木棒等凶器,
几分钟后,周万红等人来到大厅,看见陈连军等一群人手提砍刀、木棒向他们冲过来,同时听到有人在叫“把卷帘门关了”。门关后,一场血战开始了。
混战中,周万红抽出身上三四十厘米长的军刀,朝着对方的人乱砍。砍了一阵后,看到对方有人倒在血泊中,周万红等5人跑了。混战中,周万红、汪朝中受伤,而电玩城方损失大得多:经理陈连军和4个“拃场子”的被砍死。
虽然这伙人逃跑了,但警方很快就将双方的嫌犯抓获归案。
电玩城3老板获刑
揪出4名“保护伞”
2009年7月24日,市五中院对“银河列车”电玩城的三位老板开设赌场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对李雪春、郭伊树判刑六年,对税杰峰判刑二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李雪春、郭伊树、税杰峰在南坪开设电子游戏城,并决定由税杰峰全额出资,由郭伊树出面租房作为经营场地,并作为法定代表人申办了文化经营许可证,由李雪春负责该游戏城日常经营管理。
在该游戏城经营期间,引进了带有赌博功能的“明星九七”、“狮子机”等赌博机进行营利活动,非法获利200余万元。2007年7月23日,该游戏城被查处,当场捣毁游戏机30余台,查获赌场收入11万余元。随后,三人先后投案。
2007年10月,李雪春、郭伊树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决定共同出资,继续经营该电子游戏城,由郭伊树作为法定代表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二人再次购置42台赌博机。直至后来发生血案。
原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巡警支队长曾道建,原重庆南坪派出所副所长陈震、曾宪良,原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雷达等人,收取“银河列车电玩城”的保护费,不履行查赌职责,包庇其长期经营赌博机,最终酿成5人死亡的血案。这几名充当“保护伞”的民警分别获刑。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