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华龙网-重庆晨报9月13日报道“你们来抓我,我杀人了!”昨天中午11点过,中年木匠李某拨通了110,他随后挥舞起水果刀割腕自杀。一民警正好撞见眼前一幕,他随即拦下出租车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
李某最终获救。他伤人后自杀,缘于包工头迟迟不支付他1000元工钱,这相当于他做工近一周的所得。
男子自杀
过路民警拦车救人
“发生了什么事情,快让开!”昨天中午11:30许,正值午餐,南岸南湖公园湖滨路十分热闹,公路边一群围观的市民引起了一名民警的注意。他拨开人群,只见一名中年男子瘫坐在路边,他的身边丢着把水果刀。尽管有市民用毛巾捂住了男子的伤口,他的右手腕仍血流如注。
“救人要紧!”民警发现,中年男子几近昏迷,询问得知该男子是自杀后,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带着男子乘车赶往市六院急救。
记者随后赶到市六院,救人的民警刚刚离开。据医生介绍,男子虽然失血过多,但因为抢救及时,已无大碍。据知情者介绍,救人的民警是南岸区交巡警支队民警,他当时正好路过。
追讨欠薪
水果刀刺向包工头
究竟发生了什么?记者随即赶往事发地南湖公园湖滨路。目击者周女士说,昨天上午11:10,在湖滨路十字路口处,不少顾客正等着就餐。一名中年男子的喊叫声惊动了周围的食客。
“拖了这么久,工钱该给了吧!”周女士说,男子看上去像一名民工,气势汹汹地拦住了一名包工头索要工钱。
“包工头姓杨,常来我们餐馆吃饭。”大排档的老板认出了这名工头,而索要工钱的男子是包工头手下的木工李某。
很快,双方争执起来。周女士听包工头杨某说,“你被欠了钱,我的工程款也还拖着呢!”正说着,木工李某掏出一把水果刀,刺向了杨某的脖子。
包工头杨某的一个朋友赶来了,赶紧给杨某止血,并将杨某扶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车。在施救的过程中,杨某的朋友腰部也被李某刺伤,他开车赶往医院。
后果严重
工头失血过多身亡
目击者说,李某伤人后并没离开,神情恍惚,犹豫了一阵后向110报警。
“他欠你好多钱嘛,至于要伤人吗?”见李某情绪渐渐平静,有市民靠近询问缘由。李某断断续续讲出了事情的原委,今年9月初,他到某工地安装屋檐,总共挣了1000多元钱,但包工头杨某一直拖着工钱。这几天,因为要花钱,已经第5次来要钱,但都被拒绝。
之后,李某渐渐激动起来,在马路中央举刀猛然割向右手手腕等,顿时血流不止。目击者王先生说,附近几家副食店老板,赶紧拿来毛巾帮李某捂住了伤口,同时用毛巾缠住男子的右上臂止血。直到过路的民警出现,男子被送往医院。
在市六院,包工头杨某的一位朋友告诉记者,包工头名叫杨兴华(音),今年45岁,有一个出生仅5个月的儿子。杨兴华确实拖欠了木工李继明 1000多元工钱。
杨兴华被刺的朋友名叫刘宏,今年43岁。目前,杨兴华因失血过多,在送医途中死亡,刘宏无大碍。李某经抢救后,已恢复正常。
目前,南岸公安分局刑警支队已接手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民工工资不能拖欠
重庆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董浩律师认为,目前,承包方常常会用工程款没有到账为由,作为拖欠民工工资的理由,这是一个普遍的误区。事实上,拖欠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但不论怎样,双方都应合法维权,暴力行为是违法的。
民工和承包方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关系是《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因此,即使发包方没有按期付款,承包方仍然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作者:顾晓娟 诸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