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爆炸案主犯被判死刑
潇湘晨报9月16日报道 2003年12月23日上午10时,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停车场发生爆炸,造成临武个体矿老板周兵元和提炸药包的临武农民陈建文当场死亡,多辆汽车被损坏。历经近7年,昨日,郴州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案部分案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及法院判决情况。与此同时,实施天湖爆炸犯罪的主犯苏加利于当日伏法。
案件历经近7年终于审结
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经周密侦查后认为,临武县原盈达选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龙斌、临武县农民苏加利和邓春旺等人涉嫌犯罪,并于2004年9月、10月对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强制措施。2005年11月,郴州市检察院分别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予以释放。
2007年,该案重新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苏加利、邓春旺、周玲飞、卢雄英等4人相继被司法机关控制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针对个人的判决已经生效,但同案犯周龙斌仍在逃。
为争夺采矿权置对方于死地
2002年底的一天,苏加利听说有人准备用“药功”害死周龙斌,便将这一信息告诉与周熟识的邓春旺,邓后来告知周。周闻知此事后,认定想害他的人是周兵元,要求苏加利、邓春旺找到这个会“药功”的人,收买该人反过来害死周兵元,并许诺给20万元酬金,费用另付。之后,苏加利找到一个自称会“药功”的老头,并从周龙斌处索得2万元经费。自称会“药功”的老头对周兵元使用“药功”,但并没有害死周兵元。周龙斌责备苏加利办事不力,要苏加利另想办法搞死周兵元。
2003年6月的一天,苏加利在临武县城找到其朋友陈建文,以巨额酬金相诱,邀请其共同参与杀害周兵元,二人商定采用遥控爆炸的方法炸死周兵元。苏加利向周龙斌索要了3万元费用,之后苏、陈二人分别准备了炸药、电雷管、铁盒、遥控器等爆炸装置,并进行了组装,藏于临武县东云林场家属区的山上。2003年12月22日,苏、陈相约前往郴州实施爆炸。当天下午,苏加利带着爆炸装置赶到郴州市,入住“同心”招待所,23日早上7时,陈建文赶来会合,两人商量将周兵元骗至天湖大酒店后实施爆炸,并在房间里将爆炸装置连接好。
随后,苏加利冒充临武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邓华兴给周兵元打电话,谎称其侄子从武汉回到郴州掉了钱包,要向周借100元路费回临武。周兵元与苏加利约定到天湖大酒店前的停车场给付100元路费。苏加利与陈建文赶到天湖大酒店对面的原北湖公园北门处等候。9时50分左右,周兵元驾驶湘LA0999现代小轿车来到天湖大酒店门口停车场,陈建文见状,冒充邓华兴的侄子,带着装有爆炸装置的包走向周兵元。当陈建文走到周兵元身边时,苏加利想起知道此事的人越少越好,遂按下遥控器引爆炸药,将二人一起炸死。同时,停车场多辆汽车被损坏,酒店玻璃墙被震碎,多名过往行人被玻璃碎片刮伤。
亲戚朋友帮忙逃跑一同被抓
案发后,苏加利逃回临武、桂阳等地躲藏,周龙斌通过其堂兄周辛平和邓春旺分5次向苏加利支付20万元酬金。邓春旺从中分得1万元,以帮助苏加利逃跑。
此后,周龙斌的妻妹周玲飞得知周辛平与此案有关,便与其姐周云飞到长沙市湘雅二医院找到正在住院的周辛平及其妻子雷满清,劝他们出院躲避,之后由周龙斌的弟弟周龙学将周辛平接回临武,周辛平后来逃往广东。2007年3月上旬,周龙斌得知警方将抓捕他后,驾车到长沙,与暂住在长沙的周玲飞一起逃至江西南昌,周玲飞在南昌市“芦山花园”租了房,供周龙斌藏匿。
主犯苏加利被判处死刑
一审法院查明上述犯罪事实后作出判决:苏加利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邓春旺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卢雄英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周玲飞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判处苏加利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3万多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苏加利、周玲飞不服,向省高院上诉。省高院于2009年12月10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苏加利的死刑判决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正式核准了对苏加利的死刑判决并向郴州市中院下达死刑执行命令,郴州市中院遵令在15日对苏加利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