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商家购穿山甲 一只没卖仍被判刑
明知买卖国家保护动物违法,却在贪欲的支配下铤而走险,最终一笔买卖没有做成,还因触犯刑律被判刑。10月20日,童小伟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浙江省浦江县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童小伟现年48岁,浦江县人,自2004年开始在农贸市场经营野生动物。今年年初,一个陌生人打电话给童小伟,问其要不要穿山甲。童小伟虽然知道买卖穿山甲是违法的,当时也有点犹豫不决,但是最终贪欲战胜了理智,他决定先接一批货来试卖一下。于是双方在电话里讲好价格和交易地点,童小伟以205元每斤的价格收购穿山甲20只。货到以后,童小伟却发现根本卖不出去,整批货就一直放在冰库里。
今年4月23日,这些穿山甲被浦江县森林公安部门在例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经鉴定,这批穿山甲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虽然童小伟一只穿山甲也没有卖出去,但其收购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