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顾客购物时被货架菜刀砍伤 告超市索赔1.6万
本报讯 (记者刘杰)谢女士前往易初莲花超市购物,在选购刀具时被货架上的菜刀砍伤手腕,状告超市索赔1.6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9岁的谢女士是一家公司的收银员。她起诉说,去年8月31日下午,她去易初莲花超市朝阳路店购物,在百货厨具货架准备买刀。当时货架顶层的一个木制刀座上有剪刀、菜刀等各种刀具,她经过时刀具突然掉落,一把菜刀刚好砍在她的左手腕上。谢女士说,超市工作人员见状给她上了云南白药,但手腕还是血流不止,于是送往医院就诊。医院诊断其伤情为左手肌腱切断,左手一根神经线切断。
法庭上,谢女士亮出留有伤疤的手腕说,受伤使她失去了工作,还造成了精神伤害,她至今都不敢去超市购物。谢女士认为,易初莲花超市没有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职责,因此告上法庭索赔1.6万元。易初莲花超市的代理人说,事发时货架上的刀具都有完好的包装,没有裸露的刀具,货架的挂刀处也都拦着铁链,“是不会掉下来的”。因此超市不认可菜刀掉落砍伤谢女士,不同意赔偿。谢女士指责说,事发后她到超市去看,发现货架的摆放和事发时不同,“超市事后拦上了铁链”。她要求易初莲花超市出示监控录像,但超市称按公安局的规定,监控录像只保留三四天,之后自动删除。法官试图对双方调解,但谢女士不同意。朝阳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