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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住建委违规办证将其起诉 未当庭宣判

市民质疑住建委违规办证将其起诉 未当庭宣判

  本报讯 (记者陈博)大哥将父亲的房子卖给其岳父,并取得了房产证。市民王女士认为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违规,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所发房产证。前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市住建委辩称,办证程序合法,审核材料真实。本案未当庭宣判。

  王女士诉称,父亲有套两居室住房,2004年3月初,父亲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进了养老院,大哥随后更换了房屋钥匙。一年多后父亲过世,没留下遗嘱,但大哥未经弟弟妹妹同意,冒用父亲名义,与岳父关先生签约卖掉房子,并办了过户手续。

  直到今年,王女士才得知房屋已卖掉,此时市住建委已向关先生发了房产证。王女士认为,市住建委未尽到审查义务,要求撤销所颁房产证。

  王女士同时提出,房屋过户时,大哥拿的授权委托书上面的签字不是父亲签的,市住建委存在失职行为。

  市住建委辩称,王女士大哥提交了父亲的委托书、买房合同等材料,经审核所有材料均真实,因此按照程序依法颁发了房产证。当时,王女士大哥持有的委托书,登记机关只做形式上的审查,不用到家里调查。2008年以后,本市才规定委托书必须公证,因此不存在失职。

  第三人关先生也表示,买亲戚的房屋是为了减少麻烦,买房时并没有作假,手续都是真的。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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