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菲尼迪肇事司机被公诉 量刑起点将在十年以上
今年5月9日发生在建国门外大街上的英菲尼迪车主肇事逃逸案,昨日有了最新进展。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司机陈家正式提起公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近期将开庭审理。
肇事时速超110公里
据朝阳区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记载,5月9日,犯罪嫌疑人陈家与薛某、赵某、许某一起到某酒吧为薛某庆祝生日,从凌晨1时到5时,几人先后在两家酒吧饮酒。聚会结束后,薛某、赵某、许某坐着陈家驾驶的“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离开。5时35分,该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该路段限速70公里),将正在等红灯的一辆白色菲亚特轿车撞出路口,又在十字路口中央与一辆正常左转弯的639路公交车相撞,停车后,陈家选择了弃车逃逸。
案发后,技术人员通过监控录像认定英菲尼迪肇事时的行驶时速约为110.6公里至121.7公里,而该路段最高时速应为70公里,陈家的行为属于超速行驶。
同时,交管部门解释,陈家承认事发前在酒吧饮酒。事发时其车内3人均供述陈家事发前饮酒。根据肇事方自述、目击人和知情人供述,交管部门确定其酒后驾车。
肇事后逃逸未报警
今年31岁的肇事司机陈家是一名舞蹈教练。据起诉书指控,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某及车上妻子、6岁的女儿以及公交车上一名69岁的乘客刘某受伤。司机陈某和女儿救治无效死亡,陈某妻子王某重伤。事故发生后陈家弃车逃逸,行人拨打了110、120报了警,叫了救护车。陈家于当日下午3时许被查获,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陈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6月12日,朝阳检察院对陈家实施批准逮捕,一直将其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当时的监控录像显示,陈家下车后步履不稳,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留在原地救助伤者等候民警到来,而是选择了弃车逃逸。据陈家在看守所交代,事发后,他感觉身体不舒服,就离开了现场前往医院,并没有马上报警。
量刑起点十年以上
检察机关认为,陈家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菲亚特车主陈某和年仅六岁的女儿死亡,其妻子王某也受重伤,公交车上的乘客刘某受伤。同时,陈家在酒后超速驾驶机动车,没有注意路况和交通信号灯,存在闯红灯的行为。
陈家肇事逃逸11小时后在住所落网。交管部门6月3日发布责任认定,确定其酒后驾车。
同时,陈家在公安机关供述时表示,“没觉得小白车会怎么样”,所以,陈家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而且其逃离现场的行为不仅使被害人失去了被救助的最佳时机,主观恶意明显,陈家酒驾造成二死一重伤的结果发生,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按照《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的起刑点将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