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诈骗全国劳模80万获刑13年
凭借一张假冒的军官证和若干虚构的红头文件,王胜利以合作开发金矿为名诈骗全国劳模陈某80万元。昨天,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胜利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59岁的王胜利是河北唐山人,曾经当过兵。被骗者陈某曾是1995年的全国劳动模范。2004年,已经退休在家的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胜利。王胜利自称负责原中国工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胜利金企业集团所属的所有金矿、煤矿等,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王胜利还曾出示军官证和红头文件。
2004年11月至2006年11月间,王胜利在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与陈某签订合作合同,约定在河北省乐亭县合作开发金矿,以此骗取陈某合作费用80万元。去年11月1日,王胜利被抓获。陈某说,当时王胜利劝他投资金矿,考虑到丰厚的回报及王胜利的背景,他就与王签订了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胜利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宣判后,王胜利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