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诱奸12名小女孩 起初没有任何人找他算账
广西新闻网兴业讯 (记者赵敏 通讯员庞声源)兴业县沙塘镇某村村民刘某生,以给零花钱、给零食诱惑,以捆绑、殴打、杀人等相威胁的手段,几年来将12名小女孩引诱到自己开在村小学旁的小卖部实施奸淫。12月23日,兴业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生执行了逮捕。
刘某生今年61岁,家在一所村小学旁边。十几年前,他开了一家小卖部,还摆了个猪肉摊。在外人看来,他是一个诚实经营、勤勤恳恳的老实人,没想到他将黑手伸向年幼的小学生。
今年12月8日,小学生美美在其父亲的带领下来到沙塘派出所报案称,从去年10月至今年春节前后,她多次被同村的刘某生强奸。此案引起了兴业县警方的高度重视。12月9日晚上8时许,警方在刘某生家中将他抓获归案。在警察面前,刘某生对自己多次奸淫多名小学生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说,早在五六年前,他就对年仅6岁的小女生莉莉动了邪念,当时用一块饼干引诱她到屋里,从此迈开了他走向罪恶的第一步。这些小女孩最多的被侵犯三四十次,少的也有五六次。每次事后,他恐吓她们不要告诉家人,否则就会打死她们,另外还给她们几元零花钱,最多一次给了30元。
此后,他见没有任何人上门找他“算账”,便一发不可收拾。据警方调查得知,从2008年8月至被抓的前一周是他作案的集中期,先后侵害了12名小女生。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实刘某生的恶行,早就在村里流传开来,一些受害女孩家长都认为这是“丑事”,如果传出去了,不仅没有颜面,而且不利于女儿以后的成长,就没有报案。记者采访了解到,华华曾将事情告诉了奶奶,但她奶奶却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叫她“以后别再去那里了”;莉莉也曾告诉了妈妈,她妈妈却说给她转学,但转学的事情也一直没办妥。
“受害人家长的忍让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兴业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刘某生被抓后,整个村庄顿时像炸开了锅,警方找这些受害小女生的家长调查时,好些人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一点也不配合警方工作。“家长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还说,对于农村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多与她们沟通,学校也要加强监管力度,开展各种知识培训,让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家长和教育机构应对幼童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使孩子受到侵犯时,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从而免遭更严重的侵害。
玉林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心理治疗师黄英民说,当孩子遭遇了性侵犯,家长应该面对现实,同时给予更多的家庭温暖,抚平她们的心灵创伤。对受伤严重的孩子,应带她去找专业心理医生接受心理干预,让受伤的心理得到康复。(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作者:赵敏 庞声源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