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多次强奸致12岁女儿怀孕获刑10年
中新网广安1月1日电(苏坤明 胥洪刚)“被告人宋凯(化名)多次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致被害人怀孕流产,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四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近日作出宣判,2年内多次强奸亲生女,致亲生女怀孕流产的禽兽父亲宋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宋凯现年51岁,小学文化,四川武胜县中心镇农民,8年前与妻子离婚,生育2女,离婚后双方各抚养1个。2007年,宋在成都青羊区做生意,便将其女接到成都读书。宋与其他异性同居几个月之后,便打起了亲生女儿的主意。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宋不顾其女的强烈反抗而实施了强奸,并威胁其女不能说出去。2007年底,其女回老家读书,宋的兽行暂时中断。自2008年9月起,宋故伎重演。直到2009年10月,其女因感觉肚子痛而到医院检查时,才发现已经怀孕5个多月。此时其女刚满12周岁。
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凯违背起码的人伦关系,在2年内多次强奸亲生女儿,并致其怀孕流产,严重损害幼女的生心健康,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情形,应当适用更重的刑罚,故依法进行了改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