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建设局“欠费门”,霸王违约300万工程款被强占
株洲建设局“欠费门”,霸王违约300万工程款被强占!(转载)
近日有网友发帖曝光“湖南株洲市建设局霸王违约,致使中山市古镇金龙路灯厂300万工程款被强占”的求助帖。发帖人称遭受合同诈骗,且被黑势力恐吓等伤害,因此在讨费无果的情况下想通过网络曝光寻求关注。那么是什么原因致使当事人心力憔悴呢。。。
合同诈骗、霸王违约、倾家荡产
一个热爱祖国的复员军人,遭到黑恶势力的迫害。一伙人在“保护伞”下,利用合同诈骗、运用霸王违约、炸药包恐吓、伪造乙方银行帐号的手段侵占投资人300万工程款后集体分脏。法官偷改证人的证言,亲自伪造证据枉判,把非法的罪恶行为“合法化”。一个广东投资者在湖南眼睁睁地看着一群如狼似虎的人抢夺自己的财产,却呼天不应。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从此被痛苦宠罩……
我叫袁国枝、51岁,中山市小榄镇参战复员军人。
我在1996年与胞弟袁国根合伙经营古镇金龙路灯厂。
1998年被我厂原业务员陈秋云( 湖南籍)伙同株洲市建没局的工作人员诈骗而破产负债。因为陈秋云等人系团伙式作案,与多名官员有利益关系而受“保护伞”保护,而且陈具有黑社会背景。
他们在本案中实施了私刻我投资方公章和伪造我厂方中山市古镇金龙路灯厂银行帐号。把本属于我《工程合同》投资方的款项通过伪造我方的银行帐号而据为已有。致使本人无法追讨在湖南的工程投资收益。虽然本人有足够证据,还是输了官司。为了还当年超负荷的工程投资和打官司的投入的债务,我被迫贱卖了厂房和生产设备。精神上受到的打击使我健康每况日下。
古镇金龙路灯厂
本人在1995年与袁国根合伙创建古镇金龙路灯厂,让三弟袁国根任法人代表。
1996年,二弟袁国权因入股港商“阿龙”的宏声电子厂欠资金,向我求助。我向妻舅转借叁万元给二弟袁国权作启动资金。随后又从古镇金龙路灯厂借调贰拾叁万元给二弟袁国权作宏声电子厂流动资金。
1997年宏声电子厂破产。从二弟袁国权口中悉知和他一起投资广东中山宏声电子厂的陈秋云因债务高筑计划搞违法活动,一同伙因用炸药包勒索一个顺德番禺人被捕。本人为阻止二人参与违法活动,由我提供3万元灯具样板,在湖南长沙井子湾开设了一间路灯销售点。让二人参与我古镇金龙路灯厂的销售。
1998年我与古镇金龙路灯厂合伙人三弟袁国根分开经营。为工作方便,在小榄镇另设金龙路灯厂银行帐号。(帐号为8233000191一863中山市小榄农行榕苑分理处)
半年后,陈秋云先斩后奏,挪用了我们卖给湖南党校的路灯款6千元,声言单独为我路灯厂到株洲市销售路灯。要求6千元作为他在株洲为我跑工程的费用。我被迫同意。
株洲市路灯工程
1998年按湖南株洲市路灯管理所要求,我厂为株州市沿江路路灯工程提供所需用的不锈钢路灯50套。价值10万元。我厂一直未收到货款。
1998年6月接到陈秋云电话,随后收到陈秋云发来一份《申请汇款》的传真。传真上写着“袁国枝总经理:株州市政府准备扩大城市改造工程,他已接通了相关的人事关系,我厂是最有希望夺得工程合同的单位,请我汇款壹万元作活动经费。”
当我四处筹钱时陈秋云又来电话请我火速到株州城建局验资并签合同。我在三天后携带一张妻舅借给我的50万元现全本票和壹万多元现金急速赶到了株州城建局,可是,留在株州的陈秋云和我三天找不到城建局相关领导签合同。按陈秋云要求我留下金龙路灯厂合同章和二千元现金给他保管后我返回中山市。
霸王合同诈骗,我被套进陷阱
1998年9月2日,在未知会我的情况下,陈秋云用我古镇金龙路灯厂的合同章与株州市市政建设重点工程指部办公室签订一份路灯工程《合同》书。
因对陈秋云不放心及警觉情况异常。面对这份喑藏“杀”机的《98株洲市亮化路灯工程合同》考虑了三天。电令在株洲市的陈秋云与《合同》甲方协议取消已签的《合同》。一天后,陈秋云向我汇报,如果我厂拒绝履行《合同》,我厂方需支付《合同》违约金,以及我本人要负起政府工程延误的法律责任。
甲方不同意协议取消《合同》的情况下,我安排失业闲待的二弟袁国权去株州市喑中监察,同时我要求《合同》甲方绝对保障我的投资收益。为此我于九月16日写下《工程汇款指定帐号约定函》:“金龙路灯厂的路灯工程江汇款现指定以下唯一承认的帐号,其他付款方式不予承认。(帐号为8233000191一863中山市小榄农行榕苑分理处)在得到甲方株洲市市政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盖章确认后,同意筹备材料及安排生产和开展工程。
《合同》工程全面开展后,悉知派去湖南株洲监察的二弟袁国权要请三弟袁国根北上湖南株洲,与陈秋云三人合谋对我不利的消息。我要求三弟袁国根从湖南株洲返中山后签下一份《湖南株洲98年路灯工程投资确认书》。明确我本人是《合同》工程的投资人。
我在中山市古镇生产路灯杆,向南京三乐公司采购电器,跟佛山市莲塘铸造厂采购土建用的沙井盖。同时派出我中山市古镇厂方员工八人,由车间主管侯杰深和厂保安主管莫举龙领队,携带喷油柒设备、电焊机、亚孤焊机、风焊(割)机、电锯机等一大批工具到湖南株洲市工地施工。
我要求陈秋云汇报湖南株洲市工程投资进度。陈秋云让人带回一张便条。确认50套不绣钢路灯和《合同》工程的物资到场。土建工程人员方面,我命陈秋云在当地请人。并命其从株洲市路灯所收回十万元欠款作工程所需费用。
巨款被诈掉,我欲哭无泪
当我按《合同》向甲方追收工程进度款时我惊讶地发现甲方公然违反《工程款项指定唯一汇款账号》补充合同的约定,把工程款汇入了一个伪造我乙方银行帐号—株洲市中兴支行人民路分理处“中山市古镇金龙路灯厂22010900001705” 的帐号。
我再三命令陈秋云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合同》甲方的株洲市建设局尊守《合同》纠正违法向伪造帐号汇款的行为,均遭到拒绝。
我通过律师向株洲市公安局求助。陈秋云私刻他人公章、侵占公款证据确凿。被收押。
陈秋云在被公安收押期间,多名市府官员向公安局施加压力,要求放人。数名歹徒气势汹汹,到广东中山市东升镇扬言:如不放陈秋云,要用炸药包杀人全家(陈给参与行动歹徒每人一万元)。二弟袁国权一家受恐吓后,向我母亲及弟妹求救。一起要协我撤消对陈秋云的指控。
在我出发去湖南株洲市公安局时,二弟袁国权和三弟袁国根紧跟其后。二弟袁国权为保护陈秋云,自动承认涉案,获分赃款三十万。被审查。株洲市公安局经桢负责人私下征求我意见说:“袁国权是否你亲弟弟?他分赃款三十万如获判刑,即便为其求情也不少于二十年监禁。”我不知所措,不告而别。精神受到极度打击,眼前的世界变得很陌生。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木然返回中山市。二弟袁国权和三弟袁国根也在当晚返回中山。
在母亲和众弟妹的施压下,我被迫在二弟袁国权写好对陈秋云《撤控书》上签名。袁国权却一直没有兑现帮我追讨工程款的承诺。却因此再次获取赃款二十万。
公安局放了在押的陈秋云后,株洲市建设局继续把余款近二百万元汇入由株洲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和陈秋云控制的,伪造我乙方银行帐号—株洲市中兴支行人民路分理处“中山市古镇金龙路灯厂22010900001705” 的帐号。
《合同》工程完结后,陈秋云接洽的工程由三弟袁国根与其合作。
法院伪造证据,我败诉而归
2001年,本人用《株洲市98路灯合同》乙方——古镇金龙路灯厂的名义,向湖南株洲市中级法院状告甲方违约。证据尽管十分充分,无奈法官立心不良。使我输了官司。株洲市中级法院株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杨新华伪造证据。在引用袁国根公安局询问记录(第2页)的供词“我哥袁国枝就给了陈秋云一笔钱叫他到株州发展,这样陈秋云就到株州,接了路灯工程。” 《判决书》第4页改成“袁国根在株市公安询问其时证实:袁国根对株州路灯工程本人并未参与,而是其兄袁国枝与陈秋云以厂里名义合伙搞的”! 把“委派”关糸改为“合伙。以此为由追认陈秋云为本工程的产权人。判决甲方违约合法。
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使我无法支持下去:我对社会公平绝望了。时至今日,家里因此已有十年的新年没有欢度气氛。在失业困苦中我不再相信被无良法官当作橡皮泥的法律,但却忍无可忍,在网上发表文章。当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把我的投诉转给湖南省株洲市政府后,很久才给出如下回应:“工程款已按株洲市政府计划付清。”
何时能顺理成章拿到应有的工程款?
一个退伍军人,十年的冤屈控诉。株洲市建设局利用合同强迫我投资工程,伪造我银行帐号,违反《合同》中指定汇款帐号的约定,不理会我再三抗议仍把400万转移至甲方一伙,他们在湖南私刻我方公章、伪造我的银行帐号,多人分脏,我实在是无可奈何,欲哭无泪。
是是非非,本该一个生机勃勃的路灯厂如今早就承受不了压力而破产,而我也年事已高身心健康备受打击。我只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追回我的工程款,还我一个公道。
帖子中当事人因无力追款已心力憔悴、厂被迫破产,家庭也多年未有欢笑声,这样的情景是他们所未想到的。本该可以很幸福的,但是株洲建设局却伙同他人合谋欺诈巨款,这又怎能不让人匪夷所思。作为一个政府部门,不是为着老百姓着想,而做着违背道德的事,这真是为钱皆可抛,那他们可曾体会到另一个受害者的心里呢?他的家庭,他的事业也就因此而被破灭了,换成谁也会心力憔悴,欲哭无泪。
常言道,民不与官斗,确实,老百姓的胳膊怎能挽得了官府的手腕,手无寸铁与威权相比更显得那么缚鸡之力。我们真切希望株洲政府相关部门能妥善处理好这件事,不要推诿,让受伤害的人能有个公平的答复。也希望株洲政府的公信力不会因此而坍塌,更希望法律能公平公正,让老百姓少受委屈,多点欢笑。求助人:袁国枝 QQ 466174224 电话:18925326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