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不少在国内已经创立事业的成功人士纷纷去美国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拓海外市场;在经营事业的同时,通过自己办理L-1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签证、家人和小孩办理家属签证,全家都可以一起去美国,小孩子还可以接受美国教育。因此,L-1签证受到很多商业人士的青睐,USLawChina就接到不少关于L-1的咨询。
但最近移民局(USCIS)和移民上诉委员会(AAO)发布了几个判例,显示移民局对L-1的审查日趋严格,连美国律师协会(AILA)律师都觉得有些严苛,呼吁移民局应该考虑目前美国的经济现况,放宽目前的审理标准,提高通关率。
其中一个L-1,申请人在美国投资新设立了一家公司,聘请了10位当地员工,在申请延期时,移民局认为这家公司很小,不可能需要请一位经理,所以申请人自己在做日常事务,而不是从事高阶管理工作,不符合跨国企业经理/主管的要求,所以拒绝了这份延期申请。
另外一个案例:中国母公司属于世界500强的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一家子公司,为调派的经理申请了L-1签证;美国公司聘请了5位员工,都是学士以上的学历。等到申请L-1延期时,延期被拒。后来美国公司为调派的经理又重新申请L-1,仍然被拒,最后上诉到AAO,AAO认定移民局审核文件有误,拒绝理由不当,才撤销原决定,最终批准了L-1的延期申请。
一旦L-1延期被拒,公司一般就只有四个选择:
1. 关闭公司(公司员工也跟着失业);
2. 公司搬到其它国家去(本地员工也丧失了就业机会);
3. 上诉(大概需要2年时间,时间太长也很可能走向前两种结局);
4. 在本国重新申请E类签证(USLawChina注:E签证只对部分国家开放,中国大陆还没有此类签证)。
第一例的申请人被拒后就选择回国重新申请E签证。而中国客人遇到不能延期的情况,因为也没有申请E签证的资格,有些就忍痛关闭美国当地的公司或将公司转到了其它国家。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不少律师认为:现在移民局更为严格的解释L-1规定,拒绝了不少想来美国投资,希望在美国做生意,能为美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外国人。实际上,这些人确实在帮助美国的经济,但美国移民局在将他们拒之于国门外。目前美国的失业率仍居高不下,经济环境不容乐观,如果移民局再继续这样大范围的拒绝可以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的公司和个人,势必造成不良的影响。移民律师协会希望移民局认识到移民局也可以帮助美国的经济。
鉴于L-1的复杂规定和当前不宽松的申请环境,USLawChina提醒仍有办理意愿的人士,开始办理前一定要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和分析,做好规划,降低申请中的风险。
文章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